商號不實手法導誘買物非所值電子產品投訴多 消委會向內地旅客發警示

2011-08-24

【特訊】澳門消委會關注鄰近地區近期有商號以不實手法經營,導致旅客買到價格高昂,但物非所值的電子產品,所以該會聯同相關政府部門與業界跟進處理,並將透過與內地消保組織的合作關係,向內地消費者發出相關之消費警示。 根據香港消委會早前公佈兩間商號以不實手法經營的個案,相關被投訴的商號主要以利誘及誤導方式經營,如以低價招徠,待旅客付款後始告知無貨,或以誤導手法出售產品,旅客事後始發現產品物非所值,或無店員所聲稱的功能。 據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之資料顯示,該會在二零一一年上半年接獲三千四百三十八宗,其中涉及電子產品(包括:電腦產品、攝影器材以及通訊器材)之個案共有三百二十一宗,佔整體個案9.3%。而在上述三百二十一宗電子產品個案中,涉及遊客的個案共有一百零一宗,包括:電腦產品十三宗,攝影器材二十五宗,而通訊器材則有六十三宗。佔該會處理電子產品個案總數的31.5%。相關類別個案雖非完全與香港出現之,以不實手法經營,導致旅客買到價格高昂,但物非所值產品之狀況相同,但有關情況還是偶有出現,這對促進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將構成負面影響。與此同時,個案數字顯示相關產品銷售過程中涉及之消費者權益,還是非常值得關注。 澳門消委會表示,將根據法律規定之權限,經常與相關有執法權之政府機關聯繫,對以不良手段經營之商號依法予以處理;並將透過與業界的溝通,促進相關行業之誠信經營。該會也於近期透過與內地消保組織之合作關係,向內地近四十個省市的消保組織發出相關之消費警示,提醒來澳旅客作出注意。 另一方面,消委會也呼籲相關行業的加盟商號及誠信店,應以一貫的殷實經營手段與態度,在盈利之餘,也為促進澳門成為有名譽的國際旅遊休閒城市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