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官遲到87秒 法官釋放12嫌犯

2011-09-05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紐馬克特法院一名法官,因檢控官遲了一分二十七秒抵達法庭,因此突然宣布將十二名被檢控的涉嫌罪犯釋放。 上月二十一日,紐馬克特法院法官霍華德突然當庭釋放十二名涉嫌罪犯,當時副檢控官麥卡利恩本應在當天上午十一時四十六分到達法庭,但只因遲到了八十七秒,霍華德法官已將所有省級案件撤銷起訴,理由是「控方缺席」。據稱其中一些獲法官撤銷控罪的人之前已認罪,他們只是等候法官判刑。 不過,根據《多倫多星報》記者採訪所得,該名法官本身並沒有遵從同一套嚴格的守時標準。 霍華德法官於上月十日原應於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二零四號法庭開審一宗案件,但他遲了二分七秒才現身法庭。霍華德法官在庭上表示﹕「對不起,我們未能準時開庭。」並稱這是因為法庭的錄音設備出現一些「技術性問題」。 霍華德在同日午膳後遲了九秒鐘才出庭,那本來應該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如果引用他曾使用的嚴格標準﹕副檢控官遲到八十七秒,便將十二名涉案疑犯釋放。依此計算,遲到九秒便應該撤銷檢控一點二四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