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建物流中心

2011-10-05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批評特區政府只做表面功夫,已批地興建的物流中心無聲無息,令物流產業因基建不配合,失去增值提升的機會,本地運輸業還因特區政府縱容不公平競爭而被排擠。吳國昌書面質詢如下: 「作為產業適度多元化的內涵之一,物流運輸增值產業本應獲得政府扶持關注。可是,特區政府多年來的表現,令人覺得是只做表面功夫,沒有認真統籌配合,以致物流中心建設被長期延誤,任令本地物流業繼續在全澳東南西北安排零散倉,無從增值提升,以及任令本地貨運業式微,甚至迫使貨運司機面臨飯碗不保,擺車陣抗議。 事實上,特區政府也早就做了表面功夫,政府於二OO六年以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面積二萬一千六百一十平方米的土地,建設立物流中心,讓業界得以乘勢爭取物流產業在本地增值發展的機會。可惜,經過三年實踐,已批地專門建設物流中心的項目無聲無息,物流業者仍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東南西北各處租用地方作物流倉儲,不僅成本高效率低,更錯失去憑藉經濟活動增長配合適當硬件進行產業增值的機會。該批地批示明文規定「土地用作興建一所直接由乙方經營的物流中心,其作工業用途的建築面積為二萬四千六百六十一平方米,當中包括地下的室外範圍。」「土地利用的總期限為二十四(貳拾肆)個月,由規範本合同的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當日起計。」 可惜特區政府所托非人,所批土地遭違約荒廢,令本地物流運輸增值產業一直延誤增值提升的機遇。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本應果斷收回被荒廢的土地,立即亡羊補牢由政府在原地或另闢更適當地方統籌發展建設物流中心。可是,由二OO九年至今,特區政府三次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內容都沒有隨時間轉變,都只是重覆聲稱:「對於政府在二OO六年批出用作興建路氹城物流中心的土地,基於路氹城現時的城市定位,並因應澳門及周邊地區的社會發展,為進一步落實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化的施政方計,目前正對路氹城規劃進行審慎檢討,研究調整土地用途的可行性,以配合特區整體城市規劃及未來的發展方向。」幾年來,本地物流運輸增值產業就一直因基建不配合,被拖住後腿。本地運輸業不僅不能作為物流運輸增值產業的一部份得到發展,反而再因特區政府縱容個別機構不公平競爭而被排擠出市場。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是否為配合三家中資機構經營專用於指定的點對點貨運,而批出大量特許貨運牌照,卻不能有效管制,以致縱容過界經營作不公平競爭,令本地貨運業蒙受重大損失?特區政府對此有何救亡措施? 二、二OO六年批出用作興建路氹城物流中心的土地已經確定遭違約荒廢多年,特區政府究竟收不收回? 三、特區政府何以至今仍未在適當地方,主動統籌建設具足夠規模的物流中心,以便有效改變貨物的運輸包裝和倉存服務的運作模式,作為推動澳門成為珠三角地區服務中心的策略,讓本地物流及運輸業有適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