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跟進十六戶除名社屋輪候家團個案

2011-10-05

  【特訊】因應早前有十六戶表示因各種情況已被除名之社屋輪候家團,房屋局逐個個案詳細分析後,未有恢復其輪候資格,但經審慎查核其中六戶的情況後,批准其循例外情況上樓之申請而作安置,其餘家團有不同情況,正在跟進中。 房屋局對十六戶逐個個案詳細分析後,經核實資料,有一戶在確定名單前已被除名;有二戶未有被除名,現時可循正常程序上樓,故該三戶沒有作任何申請。 另外,有六戶長者家團因收入超上限而被除名之長者家團。該六戶已入信申請循例外情況入住社屋,房屋局查核詳細資料、進行家訪及經過審慎考慮後,已證實該六戶現時情況確實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而批准以例外情況作出安置。 其餘非長者家團中,有三戶(一戶曾登記為四厘成員、一戶超收入上限、一戶經屋成員被除名)入信申請循例外情況上樓,其中一戶因正居於家人物業,不存在住屋困難,已透過公函回覆;另一戶已進行司法上訴,正等待判決再跟進;尚餘一戶正在處理。 其餘沒有入信申請例外情況上樓的四戶,包括二戶收入超上限被除名(其一已進行司法上訴);另一戶曾是經屋成員以及一戶因家團代表欠交文件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