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提高審批資助透明度 澳基會擬訂指引合理用公帑

2011-10-25

【本報訊】澳門基金會每年有接到一千三百宗資助申請,議員質疑澳門基金會對於申請項目的審批標準,並希望提高審批透明度,並希望社團可以減少致送紀念品,達至節省金錢及環保。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見圖)表示,已開始制定審批指引,並要求社團細化報告及減少致送紀念品,令資助金運用得更恰當。 本澳至今有五千註冊社團,部份社團在舉辦活動時會向澳門基金會申請資助,由教育、文化、科研項目等,範圍甚廣。其中,議員區錦新指出,澳門基金會在審批時有厚此薄彼情況,同一項目所批出的資助金額郤不同,他以兩齣澳門電影《奧戈的故事》和《澳門‧故事》為例,指前者獲澳門基金會批出八百一十萬元資助金、後者則只有三十八萬多元的資助金,質詢澳門基金會的審批標準。 他又批評,澳門基金會對科大濫批資助,由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零年間,共向科大批出四億五千多萬元,質疑由於科大董事會領導成員大員份是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向澳門基金會申請資助如探囊取物,相關批給以何作依據? 除此,多名議員都質疑澳門基金會審批項目的標準,也質疑批出項目所產生的社會成效,希望提高透明度及制定一套準則、指引,供同類申請項目者參考,減低社會不必要的誤會。關翠杏提出,會否因申請團體報大數而批出較多的資助?也有議員關心對申請資助社團的監管。陳明金則提出,基金會的項目大費周張,如雙慶活動令活動變成浪費,社團大量贈送紀念品,浪費資助金額之餘又不環保,基金會有否檢討活動成效?  

解釋科大資助豐 對於科大資助項目,吳志良表示,獲資助的科大運動場、體育館、圖書館等不單是給校內學生使用,還向社會開放,認為有一定社會成效。對區錦新認為科大向澳門基金會申請資助如探囊取物,吳志良認為與事實不符,澳門基金會是有按相關法律制度設立迴避規章。他強調,基金會的資助審批均依法律和章程嚴格按照相關法規、程序和標準進行批給,綜合考慮社團的經驗、規模、能力和社會認受性、項目的社會效益、可行性、預算的合理性等因素來決定資助額度,並根據法律規定和項目的具體情況對受資助項目進行監管和跟進,如要求申請團體在受資助項目完結後向基金會提交執行報告,包括細化會計項目、帳目審查等,未使用的款項也要退還,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被質疑同類項目批給金額不一,他回應,基金會所涉及的資助範圍太廣,即使同類項目,也由於規模、形式等不同而批給金額有不同,難以作橫向比較。以《奧戈的故事》和《澳門‧故事》為例,指前者獲澳門基金會批出八百一十萬元資助金、後者則只有三十八萬多元的資助金,兩者所批出的資助均是申請金額的七成多。同時,已制定了內部的審批指引,上月並向社團諮詢意見,也向社團要求減少贈送紀念品,希望社團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