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026號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永寧示範單位首日開放
2011-10-26
【特訊】永寧廣場大廈經濟房屋內之示範單位昨日起開放予獲甄選家團,截至下午5時,共接待了92人次,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參觀者留意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期間內前往永寧廣場大廈實地參觀,屆時必須出示揀樓通知信正本,並參觀信上列明的單位類型。
留意參觀示範單位時間 房屋局根據可配售單位數量,已於10月11日起向獲甄選家團寄出揀樓通知信及附有相關售樓資料,包括售樓說明書及售價;並分批安排參觀設於永寧廣場大廈第一座3至6樓的示範單位,3樓為T1間隔(3C、3F),4樓為T2(4H、4G),5樓為T3(5A、5I),6樓為T4(6B)。開放時間由10月25日至12月2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30分至晚上7時,星期六、日上午9時30分至晚上6時。 永寧廣場大廈位於澳門馬場永寧街,由四座樓高26層的樓宇組成,合共提供880個經濟房屋單位,包括288個一房(T1)單位,192個兩房(T2)單位,352個三房(T3)單位及48個四房(T4)單位。 房屋局呼籲參觀者留意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期間(每個家團可在8日期間內參觀),出示揀樓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參觀,參觀者需為家團成員,並只能參觀信上列明的單位類型。 示範單位開放參觀首日,自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共有92人次參觀了永寧廣場大廈經濟房屋內之示範單位,整體秩序良好。
下周二起按序選購單位 此外,房屋局於下周二(11月1日)起,按序安排家團代表往房屋局選購單位,家團需留意其揀樓通知信之時間安排。 假如家團代表無法於指定時間內到房屋局揀樓,可向房屋局提出書面解釋,如接納可按房屋局再次約定時間揀樓;如解釋不獲接納,不到場會被自動排名單末尾。 於揀樓時,家團代表首先在房屋局大堂之「購買經濟房屋家團報到處」,出示揀樓通知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工作人員確認身份後,將家團代表帶往5樓辦理購買經濟房屋接待樓層;於接待樓層設有審查區,審查獲甄選家團是否齊備全部成員之身份證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員變動;完成上述審查後,房屋局會在所設置的視聽區,向等候家團播放選購經濟房屋流程、經濟房屋法規定及購買經濟房屋須知的影片,並於等候區內,可透過電腦屏幕即時知悉可供選擇經濟房屋單位的情況;然後,按序帶領家團代表入座指定的認購櫃台進行揀樓,於揀樓時,獲甄選家團必須通知房屋局預算支付的樓款首期,以便於「承諾購買確認書」上註明有關金額。 選定經濟房屋單位後,家團代表須簽署一份承諾購買確認書,之後,家團代表需自行辦理銀行貸款事宜;約一個月後,於約定時間往房屋局簽署買賣預約合同,同日需繳付首期及銀行本票,之後可領取單位鎖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