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發展‧權在中央

2011-11-16

【特訊】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二年度施政報告中把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從澳門實際出發,穩步推進特區政制發展的一項重要安排。 澳門特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其政治體制是根據國家憲法由澳門基本法規定的。回歸以來的實踐證明,澳門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有利於澳門長期繁榮發展及和諧穩定,符合廣大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處理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涉及中央的權力和特區的權力,其決定權在中央。相信澳門特區和社會各界人士一定能夠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廣泛凝聚共識,把這件關係特區根本利益和長遠發展的大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