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 勞局望勞資互諒

2011-11-19

【本報訊】在僱主立團體座談會上,非全職工作問題成為焦點,議員鄭志強指以全職工作的制度去處理兼職問題不合理也不合法,認為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是政府的責任。 而勞工局局長孫家雄表示,政府會盡快草擬有關非全職工作制度的法案,但希望勞資雙方要互相體諒,使法案通過。另外,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黃志雄表示,六大博企的外勞目前維持佔公司僱員的二成。 僱主團體議員辦事處昨天下午在中華總商會何賢禮堂舉辦,『僱主團體代表座談會』(見圖),勞工局局長孫家雄和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黃志雄等官員出席。僱主團體議員高開賢代表賀一成、鄭志強和馮志強議員致詞,希望勞工及人資辦聽取工商界反映目前所面對的問題和困難,解答工商各界就勞動關係和輸入外勞等方面所面對的困擾和疑慮。 在座談會上,清潔服務也總商會、跨境工業區商會、金業同業公會、澳門展貿會及地產公司等代表,以及鄭志強和陳澤武議員等發言。他們的發言集中在非全職工作帶來的問題。 孫家雄在回應時表示,當局曾考慮過,小企業與大企業的同一工種工資相差大,小企業難以競爭,當年在討論修改勞工法的第一稿就建議有『僱主合理解僱,有關外勞要求過冷何』條文,但在討論時被取消。對於會展業代表反映會展項目經常要聘請大量臨時工,如果離職時要按全職工作補償會加大成本他回應說,臨時工的時薪應高於長工,因為他們沒有年總獎金等。而陳澤武議員擔心臨時工與長工同等待遇,會使更多人選擇臨時工,影響人力資源分佈。  

鄭志強說不合理不合法 鄭志強表示,目前以全職工作的制度去處理兼職問題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特首也表示有關非全職工作制度的立法是政府的責任。他敦促政府盡快按照勞工法規定,制度特別法規範非全職工作。 孫家雄表示,當局參考過很多國家,都沒有規範非全職工作。但是本澳如果沒有規範,對於澳門的人力資源不利。因此政府會光提出有關規範非全職工作的原則,讓勞資雙方討論是否可行,希望勞資雙方互相體諒。 另外,對於有議員體出數據,指十大酒店聘用大量的外勞,黃志雄表示,人資辦對於博企是作整體考慮,目前六大博企的外勞維持佔公司職工的二成。他還表示,人資辦二零零七年成立時只有七百多個企業申請外勞,至今已近八千個,大部分是中小企業,可見人資辦審批外勞申請並非只傾向大企業。他說,現在審批外勞申請的時間基本上在兩個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