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豪花近七百萬布置聖誕新年燈飾

2011-11-26

【本報訊】民政總署花六百九十一萬元來布署今年的聖誕及新年節日燈飾,較去年增加約五成半,是次燈飾的使用期不到一個半月。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署方會回收可再用的燈飾,由於累計數量增加,故在預算容許下,可以逐年增加布置燈飾的地點,此安排也可兼顧各區市民,使他們不會以為被遺忘。  

比去年多花公帑逾半 民政總署今年花六百九十一萬元布置聖誕及新年節日燈飾,較去年增加約五成半。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指出,燈飾數量和成本的增加,都是開支上升的原因。令年的聖誕燈飾的亮燈儀式將在十二月六日舉行,亮燈至明年一月上旬,為期不到一個半月。 譚偉文表示,民署在卸除燈飾時,會回收和儲存可再用的燈飾,到另一節慶日再次使用,所以,燈飾佈置的地點會逐年增加,這也可兼顧各區市民的感受。他指出,署方與市民交流時,有意見認為某些地區特別多燈飾,但有一些地區卻沒有,看似被遺忘了。所以,在預算容許下,會盡量增加設置燈飾的地點。  

今年新增十一布置點 今年布置聖誕燈飾的地點較去年增加十一個,共有六十八個。重點旅遊娛樂區域每年會否一定使用新的燈飾,反而,其他地區則使用舊的?譚偉文稱:「那又不一定。」他指出,每年燈飾的主題是各區不同的,無論是那一區,只要是回收的燈飾可配合主題,便會採用到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