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207號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修法不會停 特首:再諮詢傳媒團體
2011-12-07
【本報訊】繼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負責人新聞局局長早前「澄清」後,始作俑者行政長官崔世安(見圖)昨亦開腔,「閃電」回應事件,重申政府沒既定的如何修法立場,會再行諮詢各新聞團體,繼續修法步伐。
研增刪部分條文 雖然早前文獻研究已有對兩項法律修訂方向,但崔世安昨與新聞局局長口徑一致地表示,政府沒訂定立場如何修法,「應該修、不應該修,或者執行了一個法律很久,哪些地方應該要去研究,刪除的增加的,我諗已經好明確,會每一個新聞團體去諮詢意見。」唯政府其後發出的新聞稿中,則不見了「應不應該修」一說,只餘「探討是否需要刪除或增加部分條文」。 崔世安又指,陳局長今回會到每一個新聞界團體再聽意見,「我諗最好就係諮詢這個過程中,大家充份表達意見」,並強調政府會繼續尊重新聞自由,「由我上任到現在,我都好希望能夠支持好本澳新聞業界的工作、保障,以及繼續培訓。」至於日前「業界自決」的說法,則未有在長官之口說出來。
一分鐘回應完閃 崔世安是在出席仁慈堂博物館活動後,向守候在門口的記者,花了一分鐘回答有關傳媒對修兩法很有意見的問題。原本,隨行的新聞局新聞主任在此前已向記者明言,特首不會就該事件作任何回應。 然而,相比特區副發言人、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日前就事件用了近一小時回應記者所有的提問的情況,特首今回可謂貫徹其「快槍手」本色,只消一分鐘就說完自話,就頭也不回地迅速離開,讓在場傳媒提第二個問題的機會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