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自我審查 言論集會自由受侵害 學社發表澳門人權報告

2011-12-13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日發表首份由非政府組織獨立編撰的澳門人權報告,內容涉及三個方面:「公共廣播自我審查」、「公權力對言論與集會自由的侵害」、「公權力對居民生命、財產之保障的不作為」。他們將繼續每年編撰報告,並交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新澳門學社昨日發表二O一O至二O一一年的澳門人權報告,這是首份由本澳非政府組織獨立編撰的人權報告,將會傳送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按公約的規定於今年五月提交初次報告。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認為,民間的人權報告可發揮「平衡」政府報告的作用。 新澳門學社的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澳門回歸後,與祖國需有一定程序的融合,也要持續與世界接軌。學社不是因為本澳的人權保障很差劣,才迫於編撰報告,而是希望特區加強與世界接軌。他形容,編撰首份人權報告是學習的一步,學社的年輕領導層有精力和活力與世界各方面交談、接軌,他們將觀察到的人權情況,在獲得個案主確認後,才列進報告之內。 今次的民間人權報告以「傳媒自我審查」開首,揭露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具批判性記者」的手法,包括:操縱採訪安排 (刻意不安排那類記者採訪官員出席的場合)、內化自我審查 (大幅度修改那類記者所撰寫的稿件)、濫用紀律程序 (因小錯誤而向那類記者提起紀律程序)、升遷機會不平等,更有記者收到恐嚇信,警告其不要再揭露公司的內部情況。 報告又指出,當有政府的敏感議題「無法避免地」出現時,該公司的新聞總監如同「政府發言人」,迅速主動向下屬強加「官方觀點」,又要求記者在特定事件上,無需自行撰寫新聞,直接使用政府所準備的版本。此外,政府部門的公關人員會直接致電,投訴對個別報道的「不滿」,新聞總監便快速地要求修改相關報道,導至兩個時段的同一新聞出現不同的版本。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他們曾到香港出席歐盟舉辦的人權研討會,其他出席同一活動的傳媒組織指出,新聞機構的自我審查大多是難以界定的,但是,當聽到澳廣視的情況後,卻很肯定指出,上列的舉措很明顯是自我審查。他表示,若私營新聞機構的編採人員認為自己受到打壓或被迫自我審查,也可與新澳門學社聯絡。 對於政府啟動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程序,新澳門學社將密切關注,並把情況撰寫在下一份報告中。另外,今年的人權報告列舉多個案例,指出警方「隨意濫用扣押條文」、「隨意設防,無理阻止記者、學者或鄰近地區議員等入境」,以及「警權肆無忌憚無限膨脹,以暴力妨礙記者拍攝採訪」。報告也關注去年底青洲坊拆遷的情況,指出,居民的居住權利和私人財產遭到嚴重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