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229號
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內地代孕服務費 按姿色學歷標價
2011-12-29
一名二十多歲年輕人在西安市街頭派發宣傳卡片,聲稱可提供一條龍代孕服務,並稱是根據代孕媽媽的姿色和學歷「明碼標價」,收費分四種套餐,價位在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不等,採分期付款方式。 當天下午,陝西省「三秦都市報」記者打通卡片上的電話,代孕公司負責人王先生聲稱入行多年,除西安外,河南、湖北都有生意。言談間他不時詢問記者的經濟實力,並承諾收訂後絕不會逃跑,「根本不可能,我們不是騙子公司,不會因為一點訂金騙你」。 王先生隨後與記者約在市內一家茶館見面,席間取出一個檔案袋詳細介紹代孕細則。檔案袋中有十多個女子的資料,包括照片、學歷、身高、年齡等。王先生告訴記者,依據姿色、學歷等因素進行A至E級的五個等級評級,學歷高姿色好的收費就很高。代孕媽媽按學歷、長相、年齡可拿到八萬至十二萬元的補償金。這些代母的年齡都在三十一歲以下、身高在一百六十CM以上、做過專項體檢,身體健康且無遺傳病、無不良生活習慣、品行端正。她們有大學畢業生,還有農村來的打工妹。若確認服務,可先與對方見面和在醫院做全面體檢,合格後便可簽合約。 收費標準分A、B、C、D四個套餐,價格在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不等,均採分期付款。在女方未懷前,只需每月給對方三千元生活補助,一旦確定懷孕,頭三個月只需支付總花費的十%。等到代母懷孕五個月,抽羊水做完親子鑑定後支付總花費的二十%;七個月後,再付二十%,八個月後付二十%,餘下的三十%則在誕下孩子後支付。若女性懷孕期間出意外或孩子身體出意外,若是男方責任由男方承擔,女方責任則退還全部費用。 律師表示,內地沒明確法律禁止代孕,但亦無法律依據和保證。代孕本身不違法,卻與道德相違背。一旦有糾紛,雙方利益均難受保障。 廣東省「汕頭特區晚報」上月訪問一名來自四川的二十四歲代母于彩妹。對方二OO七年與一名姓郭江蘇富商協定收五十萬元讓她幫忙生孩子,若生男孩再收十萬。雙方以試管胚胎方式、用郭氏夫婦的精卵做代孕。但二OO八年十二月初胎兒停止發育,被迫流產,最終于彩妹只拿到五千元補償金。于彩妹無奈地說:「流產了,傷害的是身體;要是成功生產了,傷害的是感情……我想沒有誰不是因為錢而走到(代孕)這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