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市搶劫逾百萬 涉案秘魯漢被控

2012-01-28

【特訊】檢察院完成一宗巨額搶劫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依法以搶劫罪、傷人罪及抗拒罪對涉案被告提出控訴。 案情顯示,涉案被告為一名四十歲的秘魯籍男子。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上午,被害男子在新馬路某間銀行,將提取的一百二十萬港幣現金及親屬交予的一百一十萬港幣現金放入隨身斜孭袋後,到附近取電單車。當被害人打開電單車儲物箱時,被告及一名外籍女子故意接近被害人,並用水弄濕其背部。之後,該女子假意幫被害人擦拭清潔,期間,兩人試圖取下被害人掛於胸前的斜孭袋,但遭拒絕。當被害人將斜孭袋放入電單儲物箱時,該女子突然將被害人推開,被告則趁機搶去被害人的斜孭袋逃離現場,後被一名警員於公局新市北街附近拘捕。被告逃跑期間,因抗拒上述警員的追捕致使該警員受傷,並從後撞傷一名途經的老婦人。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被告已觸犯搶劫、傷人及抗拒罪,故依法對其提出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