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228號
2012年02月28日
星期二
「貨比三家」有保障
2012-02-28
華叔是一間中小企業的老闆。這天,他午膳後經過某電腦專賣店,被櫥窗一台電腦吸引了視線。原來,他早前曾吩咐伙記阿明負責採購10台較新型號的電腦供員工使用,但此刻發現售價卻相差1000元。「我買了10台電腦,不是多花1萬元了嗎?怎麼會如此?」帶着滿腦疑問,他決定回公司查問究竟。 「阿明,我剛剛經過一間電腦專賣店,有一款電腦無論牌子及型號都與你建議購買的電腦一樣,但為何每台價格會相差1000元的?」回到公司華叔便召見阿明。 阿明支吾以對:「我不知道,或者……最近那間公司進行大減價吧……」華叔打斷他,表情嚴肅起來,道:「你最好跟我說實話,你是不是收受了那間公司的利益?所以明知價錢較高都向它購買,你說!你是向哪間公司購買的?」 阿明知道事情不能隱瞞了,只好承認因為其表弟最近剛開設一間電腦商店,所以便直接向其購買,「老闆,請你相信,我真的沒有收受任何利益,我……只不過想幫幫表弟增加營業額而已,真的很對不起!連累公司買貴貨。」華叔看見阿明一臉內疚不像撒謊,不過考慮到向來阿明為人老實,工作誠懇,責備數句後揮手讓他離開。 晚上華叔返家後,想起早上的情況,不禁有點感慨。這件事情上,無疑伙記阿明確實有錯,但華叔反思自己在管理上亦有不當之處。由於覺得公司只屬中小企業無須規管,尤其是關於廉潔的操守指引,一直以來認為員工會自律,所以掉以輕心。這時,電視傳來廉政公署有關《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的宣傳廣告片,即時啟發了華叔,如果公司沒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守則,員工便無所適從,更有機會讓有心人占公司便宜,招致損失。 及後,華叔下令公司的採購凡超過5000元的,要至少「貨比三家」;另外,華叔更邀請了廉政公署人員為公司員工舉辦了有關的廉潔座談會,加強員工的防貪和知法守法意識。 工作守則實施了一段時間後,華叔發現公司的採購開支少了,貨品的質量高了,營業額更有提高。華叔對此深有體會,還跟行家分享經驗:「公司運作始終要有規矩,才可保障自身權益和避免人員出問題。」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