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06號
2012年03月06日
星期二
增發兩百八年期的士牌
2012-03-06
【中新社澳門三月五日電】 (記者 龍土有)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五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政府將以公開競投形式,發出二百個八年期的士牌照,這些的士牌照不得續期,也不可轉讓,但經批准在有效期內可更換車輛。中國將澳門定位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但澳門目前只有七百八十輛的士,總量仍顯不足,「打的難」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增發的士牌照成為當務之急。 特區政府公報五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政府將以公開競投形式,發出二百個八年期的士牌照,但這些的士牌照不得續期,也不可轉讓。此外,在有效期內,如的士未通過檢驗、因交通意外引致安全狀況惡化、呈現明顯的損耗或被確認具其它合理理由,經申請可更換車輛。 交通事務局表示,暫時未決定開投的士牌時間,但將採用「一次競投,分開落地」方式,即一次過開投二百個的士牌,但會分批發出這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