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23號
2012年03月23日
星期五
政府致力推動綠色交通
2012-03-23
【特訊】「二零一二年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以「綠色經濟–增長新動力」為主題,並以能源效益、再生能源、綠色建築、綠色交通、廢棄物及水源管理及其他相關服務等作為六大領域。在綠色交通方面,特區政府分別透過制訂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標準、引入清潔的燃料、引入環保車和研究淘汰高污染的殘舊車輛等不同措施,多方面著手控制本澳車輛尾氣排放,致力改善空氣質素。 針對改善空氣質素,其中,車輛尾氣是空氣污染主要的污染源頭之一。繼二零零八年公佈了第一/二零零八號行政法規《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禁止高污染的二衝程電單車的進口及銷售,第一/二零一二號行政法規《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早前亦已出台,以歐盟四期為門檻,透過訂定較高標準的規範,從源頭上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本澳。 關注到本澳目前有超過二十萬輛在用車輛,因此環境保護局與交通事務局合作,開展研究制訂本澳在用車輛的排放標準、相關檢測制度及檢測方法,將來會更全面、系統地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 鑑於車用燃料質量與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息息相關。因此,為配合本澳《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的有效施行,以及配合引入環保車的相關政策,減低車輛的總體污染排放,環境保護局在綜合分析本澳實際情況、外地經驗和本地相關業界團體的前期意見和進行科學分析後,提出制訂《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行政法規的建議方案,並完成有關諮詢文本。該諮詢文本提出加強管制本澳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的質量,並建議將本澳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的質量規範至歐盟五期標準,有關諮詢工作已於三月十九日結束。 在引入環保車方面,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出版之《政府公報》,已刊登第一/二零一二號法律─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