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遺下巨款據為己有 貪心的士司機被捕

2012-05-08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將一名外國遊客遺下的八萬元現款和証件據為己有,警方接獲事主報案,經過一星期追查,成功追查到涉嫌司機,將之拘捕,全數起回事主財物。 涉嫌的士司機姓朱、男、六十歲。案中男事主為加籍華人。案發於上月二十九日中午一時,事主在新口岸星際酒店乘搭一輛黑色的士往祐漢第一街,抵達目的地後,事主只顧下車取回放於車尾箱的兩袋行李,忘記取隨身攜帶、放於坐位旁的手提袋,當他想起時,的士已開車離去,事主只能遠望的士而無法阻止,於是報警求助。 事主報稱,手提袋內有多種貨幣,折合約八萬澳門元,以及有証件等物。焦急的事主也向議員求助,並於幾天後由議員陪同到警署跟進調查情況。  

承認一時貪念犯案 治安警察局根據事主提供的乘車時間紀錄,翻查酒店的閉路電視錄影,終有發現,錄影顯示當日接載事主是一輛編號M二七XX黑的,經進一步調查,警方於本月五日將涉嫌的朱姓的士司機拘捕。朱被捕後承認一時貪念將乘客遺下之財物據為己有,並將贓物全數交回警方。調查後警方將朱移送檢察院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