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查逾萬貪官 涉及賄款11億

2012-06-12

廣東省紀委通報,從去年一月至今,廣東省共查處涉嫌貪腐官員超過一點零八萬人,這批貪官受賄總金額超過十一億元人民幣(下同)。 省紀委官員表示,查處這些貪官挽回經濟損失近十八億元,但沒有透過這些人的貪腐行為所造成全部經濟損失達到甚麼金額。從去年十二月開始,廣東又在官員中展開治理「紅包」專項行動。截至三月底,廣東官員上交的紅包禮金包括﹕人民幣一千三百五十二點一二萬元、港幣二十六萬元、美元二點五萬元。 大案在兩年來查辦的貪腐案件中,比較突出包括導致三百零三名官員落馬前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貪腐案。這些人中包括茂名市委書記、兩名副市長、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以及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多名高級官員。 通報沒有提及羅蔭國等人貪污受賄的具體金額,但稱查辦此案挽回的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達三點二億元。羅蔭國在今年一月已經被移交中山市檢察院起訴。 另一名被查處的巨貪是廣東清遠市前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部長阮灶新,他涉嫌受賄近一千七百萬元人民幣。此外,前汕頭市長蘇耀光也因涉嫌受賄已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交司法機關。 但廣東省紀委官員表示,蘇耀光案與曾任汕頭市委書記的前深圳政協副主席黃志光,因貪腐被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