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煙草利益干擾 全面落實新控煙法

2012-06-28

【特訊】今年初新控煙法生效後,政府和公眾的注意力都集中於如何使吸煙者遵守禁止吸煙地點的規定。事實上,新控煙法的重點還包括﹕廣泛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加強規範煙草製品銷售,以及明年開始實施的煙草產品包裝和標籤新規範。這些工作將更直接地面對煙草利益的挑戰。澳門衛生政策學會支持特區政府排除煙草利益干擾,全面落實新控煙法。

世界衛生組織將今年世界無煙日的主題定為「制止煙草業對控煙政策的干擾」,突顯控煙工作的首要敵人並非吸煙者,而是煙草利益。煙草業與控煙政策之間存在根本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全球經驗顯示,煙草業為確保來自煙草銷售的龐大利潤,無所不用其極去阻撓和干擾各地的控煙立法和執法工作。

本澳制訂新控煙法歷時八年,其間每一步均十分困難,充分反映了控煙立法過程中的有形和無形干擾。在新控煙法通過和生效後,煙草商繼續試圖用各種或明或暗的策略去干擾執法工作,力圖削弱新控煙法的成效。現階段已經泛現的一些策略包括﹕

一、 贊助私人機構或民間社團開展「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如世界衛生組織指出的,真相是這些計劃完全無效。不但無效,這些計劃可使公眾的關注由有效的控煙策略(增加煙草稅、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公共場所禁煙)轉移到無效的「青少年計劃」,同時,更可向青少年灌輸「吸煙是成年人才可作出的自由選擇」的錯誤觀念,從而吸引青少年嘗試這「成人行為」。新控煙法第十九條已禁止煙草贊助,因此,有關當局應加強監察並取締上述贊助行為。

二、 利用法律漏洞進行煙草廣告活動。本澳九六年制定的舊控煙法已規定禁止煙草廣告,但在新煙草法生效前,借「煙草商業資訊」名義或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變相的煙草廣告實際上達到泛濫程度。新控煙法生效後,澳門境內的變相廣告似乎暫時消失,但在澳門關閘與珠海拱北之間的「三不管」地帶,隨即出現巨幅的煙草廣告牌,向每日進入澳門的逾十萬名澳門居民和旅客進行宣傳。因此,有關當局應一方面按新控煙法嚴格掌握審批的尺度,防止變相的煙草廣告在澳門境內重新出現,同時應加強與鄰近地區的合作,遏止「三不管」的煙草廣告。

三、 利用銷售點陳列煙品作廣告宣傳。世界各地經驗顯示,為對抗禁止煙草廣告的政策,煙草業會利用銷售點陳列煙品作廣告宣傳,並稱之為「Power wall(威力牆)。因此,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明確將銷售點陳列煙草製品列為廣告和促銷。本澳九七年修訂的舊控煙法已明文禁止「透過煙草或有關包裝的展示等方式的所有宣傳」。在此基礎上,新控煙法生效後,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及促銷。但新控煙法生效後,超級市場及便利店等銷售點出現了許多別出心裁的煙品陳列設計,包括用專門設計的透明膠盒陳列煙品、將煙品排成特別的圖案、讓煙品在電動陳列架上360度旋轉、利用夜光或閃燈效果突出煙品等。顯然,這是有策略有準備地測試當局執法的準則和決心。利用煙品陳列作廣告宣傳,可吸引途人注意,刺激衝動性購買行為、製造煙草使用為社會接受的印象、對年青人造成不良的影響並使煙草使用者更難戒煙。因此,有關當局不能任由煙草廣告再次泛濫,必須嚴格執行新控煙法,取締以任何方式進行的煙草廣告宣傳。

澳門衛生政策學會理事長

湯家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