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醒目暑期工 勿誤墮賄賂陷阱

2012-07-17

亞強今年中學畢業,準備升讀大學。趁着暑假,他在一間餐廳兼職,賺取學費。這天下午,亞強正忙着協助廚房整理一箱又一箱的食材,馬老板急匆匆走到他身旁,說:「亞強,下午3點幫忙簽收發記的一批涷肉,明天急用的。」

亞強有點猶豫:「老板,收貨的工作我未學過,不知要注意什麼,我不是推卸工作,只怕沒經驗,收錯貨……」

馬老板打斷他:「點點數量足夠便行,在收貨單上簽個名,很容易的。一向負責收貨的小玲病了,請了病假,你幫幫忙吧。」亞強未及回應,馬老板便已急步離開。

下午,凍肉供應商發記果然準時將貨品送來,亞強硬著頭皮,小心謹慎地驗收凍肉。發記不耐煩地催促道:「你可否快一點,這批貨怎會有問題,我還要趕送下一批貨呀!」

亞強卻心有疑惑:「發記,不好意思,馬老板交帶有12箱凍肉,每箱5公斤。你這裏每箱都似乎斤兩不足5公斤,你看這箱,勉強也只能算有3公斤,而且,肉質為甚麼有點奇怪……」

發記心中有鬼,臉色大變,假裝惱羞成怒道:「你這黃毛小子,懂不懂規矩呀?小小磅數偏差一定有,我跟馬老板很稔熟,以前收貨一向都無問題的,別多事﹗」誰料亞強並不懼怕。

發記見硬的不行,便從口袋中掏出一千元塞到他手中:「年青人,出來打暑期工不外乎求財,這是我的小小意思,你就爽快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收下這批貨吧,大家都有好處……」

亞強正色道:「發記,我雖然是暑期工,社會經驗不足,但曾在學校學過有關私人領域防貪的法律知識。廉署人員講解時特別提到我們打工時要注意保護自己,切記若顧員收受不該收的利益,作為違背工作上義務的回報,出賣了公司利益,就有可能構成受賄罪,就算是暑期工也不例外。因小小利益賠上我的前途,我才不會這麼傻哩,請你收回你的錢,也收回你的貨,不合格的貨品,我是不會簽收的。」

發記聽罷,悻悻然將貨運走。亞強亦擔心明日餐廳會沒有凍肉使用,馬上致電馬老板,將情況一五一十作了詳細匯報。

電話的另一頭,馬老板聽罷沉默半晌,道:「亞強,不愧我對你這麼信任,我們餐廳在行內頗負盛名,怎能用次貨。你說得沒錯,假如有員工私下收了發記的這些利益,為餐廳收了那批次貨,真的有可能會觸犯私營部門賄賂罪呀!這件事也提醒了我,須為員工訂下一個採購的程序指引,將來無論誰負責收貨,都要按指引辦事,這樣既維護了公司利益,亦保護了員工。你不用擔心,我現在就致電另外的供應商,而發記也不宜再與他合作了,免砸了我的招牌。」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