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混帳無法解釋

2012-07-31

【本報訊】審計署發現,澳門參加上海世博所購置的物品 (動產) 開支高達四千八百多萬元,但是,在《動產清冊》內,審計署僅找到價值一千四百多萬元已購置物品的登記。究竟,世博辦花了三千四百多萬元購置甚麼?為何它們沒有依法被登錄在《動產清冊》內?世博辦無法作出全面解釋,並表示不能確定所有動產已被登記在《動產清冊》內。

審計署根據財政局數據後發現,在二OO八年至二O一一年運作期間,世博辦購置物品的開支是四千八百四十多萬元。然而,世博辦交給財政局的《動產清冊》顯示,購入的動產金額僅是一千四百多萬元,存在三千四百四十多萬元差額。

為何花了四千多萬元購物,但購回來已登記的物品僅價值一千四百多萬元?相差的三千四百多萬元購了甚麼物品?為何世博辦沒有依照第 31/2001 號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登記? 

審計報告指出,世博辦「無法作出全面解釋,並表示不能確定是否已把所有需要登錄的動產寫於清冊內,亦沒有指出是否有其他文件或工具幫助確保動產記錄齊全。」

另外,審計署對世博辦二O一一年度《動產清冊》的登錄價值進行抽樣審查時,發現在清冊內的物品中,有些記錄的購入價原來是物品的估價。世博辦解釋,這「主要是基於設備本身的損耗折舊及海關對二手影音器材報關的有關規定等因素,故對所有回運澳門的『澳門館』設備作出相應的估價處理。」

審計署認為,作為項目組,世博辦除了致力達至項目的預期效果外,對於開支估算、「清算」處理及動產紀錄等工作,亦應作出適當的安排及處理,以便能妥善並完整地完成整個項目的一切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