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望五方會商修刑事訴訟法

2012-08-08

【本報訊】檢察員委員昨日出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逾三小時,就修訂《刑事訴訟法典》法案提供意見。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 (見圖) 表示,修訂工作艱巨,希望往後由立法會、政府、檢察員委員會、法官委員會、律師公會的代表組成五方會議,從而提高細則審議的效率。

六月下旬,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典》法案,隨後,檢察官委員會提交相當長的意見書。該委員會的四名代表昨午出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逾三小時,就意見書作出說明和解釋。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會議後表示,《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工作艱鉅,既專業且複雜,除檢察官委員會外,立法會已去信法官委員會、律師公會,邀請他們在十月七日前提出意見。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希望檢察官委員會、法官委員會、律師公會、政府、立法會均有代表組成五方會議。「我們有一個設想,我們會一條一條 (條文) 去討論。這個會議可能很長,或者開很多次會。但如果多方面都能配合的話,有些問題當面說清楚,可能一、兩句說話便可解決,就不需要傳來傳去,不需要法律顧問在下面討論完,又向上提交 (意見)。」

檢察官委員會提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提高效率和優化程序,雖然,各方目標和原則是一致的:增加和保障訴訟人的權利,但也存在不同意見。鄭志強舉例,有意見認為,刑訴法修訂後,給予行政和法院方面更多時間工作,卻對檢察院造成影響。他相信,往後五方會議有助類似問題的化解,從而達致更大的共識來完善修訂文本。

檢察官委員有否指出,現時的修訂文本可能削弱人權的內容?鄭志強舉例指出,現行是未得當事人同意,「落口供」時是不能錄音的,若是修訂獲得通過後,則會強制錄音。有意見認為,這項修訂是侵犯權利,但也有意見認為這是保障。「類似這問題其實不少,提一個新的制度出來,自然就有其他 (問題)。」不過,他強調,委員會仍未討論類似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