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採購守則 堅拒不法利誘

2012-08-29

這天晚上,阿山相約阿富在酒吧歡聚。「抱歉抱歉!今晚餐廳有貨到,遲了放工,要你久候了!」阿富匆匆走到阿山旁邊坐下來。阿山說:「不要緊!富哥,你貴為高級餐廳主廚,當然忙碌。」「言重了!」阿富道:「因為公司選用的食材比較高檔,貨價亦不便宜,所以每逢收貨時我都會花多點時間去細心點貨和驗貨,避免出錯。」

暢飲幾杯後,阿山又對阿富的工作關心起來,道:「富哥,餐廳收貨全由你和供應商協調,而老板只管按貨單付款,對嗎?」阿富說:「是的。老板生意很多,又經常要到外地處理業務,餐廳的採購工作一般交由主管廚房的同事負責。」阿山低聲問道:「那你有想過可以從中得到額外好處嗎?」阿富說:「你的意思是……」阿山說:「只要你們在貨單上把收貨的數量和金額寫大點,供應商便能從中賺取多一筆差價,這樣,你那份‘茶錢’就少不了啦!」

「你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嗎?」阿富雖然有幾分酒意,但仍然清醒,說:「你沒留意報章報導嗎?最近廉政公署揭發了一宗涉及私營領域的賄賂和詐騙案,涉案的廚師在收到供應商的貨品後,沒有依指定的工作程序保存發票底單,而是任由供應商私自在發票上填寫供貨數量和金額,以此方式詐騙餐廳的利益,涉案廚師其後收取供應商提供的賄款。」

阿山聽後一臉尷尬。阿富說:「僱員收取利益作為違反公司規矩的回報,出賣僱主利益的行為會觸犯受賄罪,而提供這種利益者則會觸犯行賄罪,這是《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的規定。」阿富拍拍阿山肩膀,續道:「還有,私下改寫貨量以詐騙貨款,更會觸犯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全部都是刑事罪行,你豈可叫我以身試法?」

阿山臉色通紅,頻頻道歉。阿富道:「我們做飲食業的採購工作,若收取利益而違反辦事規矩,除了觸犯法律,賠上前途外,更可能導致供應的食材貨品質素受影響,萬一因此而使顧客的健康受損,違法者除了可面臨更重的刑罰之外,良心上也難過啦!」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