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服務延至一五年

2012-11-24

【本報訊】電信管理局原決在今年七月終止本地流動電話2G服務,在廉政公署批評後,把停用期延至今年底。不過,該局局長陶永強昨日表示,政府決把2G停用期再延至二O一五年六月四日。對於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於五月十四日發生的網絡事故,政府決定科處罰款十八萬元。

今年六月,電信管理局宣布把「澳門本地流動電話用戶只能使用3G服務」的實施日期,由七月九日延後至明年的一月一日。不過,該局局長陶永強昨日表示,局方聽到2G用戶仍需要該服務的訴求,此外,若將來引入新的制式(如:4G)時,可能需要2G頻譜,所以,政府決定把2G服務的停用日期延長到二O一五年六月四日。期間會因應發展的實際需要而再作出適當的處理。

現仍有五千2G用戶

原本,政府計劃在七月終止2G服務,有市民因此而迫於轉用3G服務,現在的新決定是否對他們不公平呢?陶永強稱:「其實都沒有甚麼不公平的,我覺得是早轉就早認識(3G)。」而且,營運商已提供了很多優惠,2G用戶可因此而認識3G服務,「我不認為早轉是蝕底,未來的技術發展必然走這方向,早認識是有好處的。」據電信管理局了解,現時仍有五千個2G用戶。

今年六月,廉署指七月九日終止2G服務的決定抵觸《行政程序法典》中的「適度原則」、「善意原則」和「平等原則」,不符合公共利益。本地用戶只能使用3G服務的安排,剝奪本地消費者的選擇權及侵犯平等對待權。廉署認為,不宜強行終止2G服務,建議把2G及3G服務並存期延長一至兩年。

澳門電訊網絡事故罰款18萬

另一方面,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於五月十四日發生今年的第二次網絡事故,導致多個地區的流動電訊服務中斷,歷時一個多小時後才陸續恢復。電信管理局已完成調查工作,結果顯示事故是由於澳門電訊負責控制澳門半島(除皇朝區外)的3G流動電信網絡基站的無線網絡控制器被錯誤地重啟所致。該錯誤重啟令上述地區的3G基站的運作因失去了與流動核心網絡的聯絡而受到影響,而當重啟程序完成後,又由於同一時間內有大量3G用戶嘗試登入3G網絡,使流動電話交換中心與歸屬位置寄存器之間的信令量大幅增加,結果造成信令擠塞,使3G用戶不能順利登入網絡及使用有關的服務。根據調查結果,當日受事故影響的用戶數約有三萬五千人。

政府決定向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科處澳門幣十八萬元的罰款。罰金是否過低呢?陶永強表示,局方是按照法規來訂定罰額的,「我們不要著眼罰金多或少。說真的,對我來講,其實都不是少的」。他指出,在其他地區,發生更嚴重的事故,罰款可能較本澳的少。「罰款的意義不在於金額多或少,最重要是警示作用,令營運商知道犯了甚麼問題,日後,從哪一方面改善,提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