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光耀點出不讓智障者獨立申經援之憂

2012-12-01

【本報訊】政府堅持不接受智障人士獨立申請經濟援助。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經濟援助的目的是協助經濟貧乏的家庭。搬出「一起生活的屋企人,大家相親相愛,互相依賴,互相支持、關懷」等價值後,容光燿終於坦言:若讓智障人士獨立申請,沒有賺取生活費能力的四萬名長者或嚴重病患者便可循此形式申請,「這有違社會援助的目的,亦對家庭倫理和文化傳統造成衝擊,實在需要謹慎考慮。」

很多智障子女的家長反映,若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經濟援助,大多由於家庭總收入超出上限而不合資格。然而,輕度或中度的殘疾津貼每月只有五百五十元,實在難以應付生活所需,故促請政府不要把智障人士與其他家庭成員「綑綁」一起,容讓智障人士以獨立身份申請經援。值得注意的是,明年每名長者每月可獲政府發放四千多元 (不包括現金分享)。

社會工作局局長容光耀昨日在立法會堅持,不會讓智障人士獨立申請經濟援助。他重申,經濟援助是協助經濟貧乏的弱勢社群,所以,必須進行經濟審查,確保社會資源能夠幫助真有需要的家庭。「故此,必須按照個人或家庭的經濟狀況作為評估的依據,在此,無分正常人、殘疾人、老年人,或患有嚴重病患的病人,我們都是一視同仁。所以,不會因為是正常人,而可以獨立申請經濟援助。」

容光耀進一步指出,在現時審批經濟援助的過程中,會確保家庭價值和功能,對陷入經濟困境的個人和家庭提供援助服務。「而所謂『綑綁式』其實不是一個好好的形容,因為,我們強調的是個人和家團。家團的意思即是一起生活的屋企人,大家相親相愛,互相依賴,互相支持、關懷。等於父母養育子女,子女長大後供養父母。」

但是,當家庭的功能失衝,如父或母不幸過世而成為單親家庭,經濟受到很大影響時,政府便會發揮功能,幫助這類家庭。說完上述理由後,容光耀終於坦言,若殘疾人士能夠獨立申請經援的話,現有四萬名六十五歲長者或嚴重病患者,都可用沒有能力賺取生活費為理由,申請經濟援助。他說:「這是有違社會援助的目的,亦對家庭倫理和文化傳統造成衝擊,實在需要謹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