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回佣要不得

2012-12-03

阿芬為一間電器連鎖店的銷售員,因近日市面將會推出新款智能手機,很多消費者均引頸以待,故阿芬需要經常加班為客戶做輪候登記。

這天下班,阿芬收到一位相熟客戶的來電後坐立不安,同事阿津見狀即關切地問:「阿芬,近日工作較忙,是否感到有點壓力呢?」「多謝關心,壓力真不少,尤其來自大客戶的壓力就更多,令我左右為難啊!」阿芬答道。

原來有不少相熟的客戶和朋友得知將有新款手機推出,紛紛來電要求阿芬為其預留手機,免去排隊輪候的時間。「唉,公司規矩是以輪候登記的次序售賣手機,朋友方面我當然不會徇私,但怕得失客人。告訴你一個秘密,剛剛在電話中那客戶稱,如果我能為他預留手機,會給我回佣。我當然立即拒絕,擔心連飯碗不保啊!」

「還好,你知道不能私下違反公司規矩收回佣。不單如此,若真的接收客戶私下給予的回佣,答應不按公司的規矩辦事,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呢!」阿津認真地說。「未知你有否留意新聞,近日鄰埠發生一宗水客向電器連鎖店職員提供非法佣金以協助購買平板電腦,觸犯貪污罪行而被判入獄的案件。雖然事件不是在本澳發生,但我們也要引以為鑑!」

「我剛入職時,參加了培訓課程,當中有介紹公司的銷售指引。根據有關指引規定,公司嚴禁員工為顧客預留產品,亦禁止我們因業務之便利而索取或收受利益。」阿芬道。

阿津:「既然公司有銷售指引,你可以向客戶清楚解釋,他們都會理解明白的。這樣做既不會犯法,亦不會得失客人。」

鄰埠的例子確實值得我們借鏡,而澳門亦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如僱員接受不法利益而不按公司規矩辦事,會觸犯法律及受到懲罰。作為僱員,應當嚴守公司的工作指引,以免誤墮法網。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