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土地個案看閑置土地的處理把戲

2012-12-10

 

2006年第四季度,嘉樂庇大橋澳門一端右側突然進行填湖工程,但當時翻查任何政府公報都沒有此填湖土地花落誰家之消息。及後,本人向政府索取資料,土地工務運輸局賈利安局長2007年4月作出回覆稱:

2001年,「金銀島娛樂廣場有限公司」向政府申請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給一幅位於南灣湖畔的六千多平方米的土地,用作興建商舖、餐廳、酒吧及綠化區組成的旅遊綜合設施。

2003年,有關公司向政府表示欲更改計劃興建酒店,因此其土地批給程序並未取得進展。

2005年,有關公司再呈交了興建一幢五星級酒店的計劃,土地面積擴展至八千平方米。

2006年,計劃獲工務運輸司司長批准進入土地批給程序。「土地批給案卷已通過土地委員會分析,有關程序基本完成,只等待規範土地批給的批示將於政府公報刊登」。同時指出,「根據土地批給合同,土地批給準確面積為8100平方米,用作興建一幢21層高、總面積達82000平方米的五星級酒店,承批人須付溢價金總額約一億四千六百萬元」。

  因為有此申請,所以2006年下半年便有填湖動作。但直至此填湖動用,有關土地仍在待批階段。我們只能質疑為何有人在申請填湖時已知道政府一定會批給他。

   有趣的是,2007年1月,馬來西亞麗星郵輪宣佈,將與母公司雲頂集團籌組合營公司New Orisol,計劃注資35億港元,集團佔75%股權,雲頂佔25%。雙方共同再出資14.665億元收購澳門的Land Investment 的75%權益,獲一幅土地用以經營賭場及酒店項目。

   而上面這消息所指之土地,就是嘉樂庇大橋側之土地。請注意,有關土地批給當時仍在進行中,但有公司已以擁有此一土地而出售股權予香港上市公司,獲利十四億六千多萬。而據行政當局2007年4月給本人提供的資料顯示,此面積八千一百平方米的土地,承批人僅須付溢價金總額約一億四千六百萬元,僅為這75%股權的十分一價錢。

歐文龍倒台後,劉堯堯以第20/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終於以合同溢價金壹億肆仟陸佰伍拾多萬($146520117.00)將這幅土地批予金銀島娛樂廣場有限公司。

合約規定土地的利用期為36個月,到2011年6 月利用期結束,可是,此土地仍紋風未動,成了停車場。我日前向政府索取資料要了解此土地是否列入閑置土地等待宣告批給失效。政府的回答是這樣的:「基於承批人對發展計劃作出調整,土地工務運輸局正跟進相關的圖則審批及利用期限延長的程序」。很明顯,此土地發展之障礙在於「承批人對發展計劃作出調整」,其拖延發展完全應歸責於承批人,但當局卻不把該幅土地之閑置歸責於承批人而宣告其批給無效,反而稱「土地工務運輸局正跟進相關的圖則審批及利用期限延長的程序」,把土地未發展的責任由政府攬上身,為其逾利用期而不發展開脫。如此處理閑置土地,試問公眾對政府如何能有信心?

                                                                 立法議員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