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暉大廈共識召開大會同意終止仲裁程序

2012-12-22

【特訊】南暉大廈仲裁個案之雙方當事人近期已向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提交了雙方簽署的廢止仲裁協議之協議書,雙方表明不需要進行餘下的仲裁程序,而南暉大廈業主們達成共識擬在2013年3月份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以商討理順樓宇管理事項。為此,仲裁中心十八日進行會議,認為個案已達到仲裁之目的,全體出席委員亦一致同意終止該案之仲裁程序。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於2012年7月受理了南暉大廈有關分層所有人大會決議有效性的爭議案,由於該案當事人不能代表全體分層所有人參加此次涉及大會決議有效性的仲裁爭議案,故仲裁中心通知當事人透過分層所有人大會會議方式獲得合法授權後,方可繼續展開後續仲裁程序。 

期間,南暉大廈發生了樓宇管理糾紛,經過房屋局及物業管理商會協調已成功解決。隨後,當事人要求房屋局協助南暉大廈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理順該大廈樓宇管理事項,房屋局正對個案提供協助。 

至2012年11月下旬,仲裁雙方當事人向仲裁中心提交了雙方簽署的廢止仲裁協議之協議書,雙方表明不需要進行餘下的仲裁程序。 

仲裁中心日前對南暉大廈個案進行會議,認為個案已達到仲裁之目的,全體出席委員一致接納雙方事人所提交的廢止仲裁協議之協議書,同意根據此廢止仲裁協議之協議書及《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規章》第7條第3款規定,終止上述個案之仲裁程序。 

經房屋局協調,該廈業主們達成共識擬在2013年3月份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以商討理順樓宇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