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不急立動物法 料憂無力執法

2012-12-22

【本報訊】雖然,保護動物團體年復一年發起遊行,促請政府訂立「保護動物法」,但是,至今仍未見到相關法案。議員吳國昌在今年中曾與民署會晤,他覺得,政府不是把制定「動物法」視為最緊急的工作,當局也可能擔心,立法後市民會強烈要求執法,以致需要耗費難以估量的人力物力,這或者是立法速度緩慢的原因。

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 (見圖) 表示,曾在今年年中與民政總署的人員會晤,其間,也談及制訂「保護動物法」的問題,當時,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立法工作是持續下去的,但他強調,首要是宣傳、教育飼養寵物的市民。

吳國昌覺得,民署不是把制定「保護動物法」視為最緊急的工作,雖然,民署官員沒有說出口,但他也覺得,政府可能擔心立法會通過「保護動物法」後,市民便強烈要求執法,這將會為不負責任的寵物主人耗費難以估量的人力物力,這或者是至今仍未見法案的原因。

由於傷害動物的個案持續出現,不過,也有市民投訴受到動物滋擾,吳國昌建議,民署在一月初拿出「保護動物法」的法律文本,向社會各界進行三個月諮詢,這既可聽取意見來完善草案,也可發揮宣傳、教育的功用。他認為,政府也可同期拿出規管獸醫、寵物診所等行政法規的文本展開諮詢。

吳國昌表示,若果,草案內容沒有爭議,民意也相當一致時,甚至可八月前由立法會審議通過。否則,政府也應該在十月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後,立即提交「保護動物」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