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接收寶興招牌

2012-12-29

【特訊】位於澳門板樟堂區、已開業近七十年的寶興煙行將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式結束營業。店主梁鳳喜婆婆特別向文化局捐贈店舖的鏡面招牌及富有歷史價值的店舖物品。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於店舖內舉行了簡單的捐贈活動,店主梁婆婆向文化局致送其店舖的鏡面招牌,包括字為「寶」及「興」的招牌,吳衛鳴局長代表局方接收,並感謝梁婆婆把寶貴記憶留給下一代。

寶興煙行向文化局捐贈 店舖珍貴物品

有關捐贈的物品將由文化局先行保存、記錄並部份作出必要之修復,同時文化局亦對店舖的格局進行測繪,供未來有機會,進行復原及展示該店舖及其擺設,文化局會力求保留該店鋪原有特色。梁婆婆女兒黎美倫女士表示,各行業均有自身獨特的文化內涵及歷史價值,這次捐贈旨在保留售煙行業的歷史及特色,希望透過保存店舖舊物,增進年輕一代對傳統行業的了解,從而進一步認識澳門社會發展的歷史。店舖舊物吸引眾多人士叩問收購,但店主一概婉拒並捐贈予文化局,期盼能與更多居民大眾分享這段歷史回憶。

寶興煙行經營逾半世紀,一直與銘記鐘錶行合作經營同一舖位,店舖的前身據聞一度是鴉片煙館,將結束營業的寶興煙行與銘記鐘錶行是該區傳統老店之一,也是許多澳門居市民的集體回憶。梁婆婆在店舖結束營業後將退休,安享天倫,其孫女蔡倩怡自幼受文化薰陶,於澳門演藝學院學習大提琴,她與友人組成的「比愛室內樂團」,特別在捐贈儀式上為寶興煙行演奏音樂,街坊鄰里聚首送別老店,場面溫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