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法 快入立法程序

2012-12-29

【本報訊】早前有逾千名市民上街爭取加快立保護動物法,民署代主席李偉農昨回應,已易名成《擁有動物及福利法》之立法技術工作經已完成,會盡快安排進入立法程序。

 李偉農表示,市民透過合法途徑表達有關意見,是公民社會正常之現象,民署會以平常心及非常開放態度去看待,並強調他們和市民對動物福利方面的關顧與重視是一樣,沒有任何不同之處。

李偉農說,民署正努力和加緊相關的立法工作,令到動物福利和保障進一步加強,又透露易名為《擁有動物及福利法》的有關立法技術工作已完成,會盡快進入立法程序。但他未有回應上半年能否展開立法程序。

李偉農還強調,法律只是一個最後手段,也是最低之道德標準,但單靠一部法律是不足以構成整體保障,要提醒的是,全社會對生命的尊重、對動物福利的尊重,是一定要做好的。

籲勿以身試法非法賣動物

此外,早前媒體報導有修車鋪非法賣狗,更建議食用。李偉農指,民署對販賣動物是有監管的,若為無牌情況,違法後果不止罰款,還可以封場處理,而違法屠宰更可能構成刑責,呼籲任何經營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