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201號
2013年02月01日
星期五
社運青年駁激進論
2013-02-01
【本報訊】澳門大學政府與公共行政學系昨舉辦澳門青年與公民參與座談會,多位嘉賓談及青年的社會參與和行動,為「激進」平反。
出席座談會的讓港澳在臺學生自由回家行動小組召集人蘇嘉豪指出,有人只將焦點放在他們的表達形式、關注「激進」,將表達的內容模糊掉,其實釀成「激進」行動出現,是源於社會並無有一個好的途徑去表達意見。
蘇嘉豪形容,本澳的社會參與是「一池死水」,「有一只蒼蠅飛進來也會覺得煩躁」,故他們才被視為「激進」。他並以在台灣的見聞,指出本澳公民的社會參與,有公共知識份子缺位的問題。
激進標籤被濫用
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說,很多人只看當事人的態度、禮貌,而忽視問題本身,這種想法是保守、落後及和諧,並直言在澳門只要公開提出反對,就會被標纖為「激進」,是社會將激進一詞濫用了。
青年動力代表李國強謂,這裡稍為發聲就被視為「激進」,其實發聲是基本法的權利,故年青人不應擔心秋後算帳,而選擇自我閹割而滅聲。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近期更走前一步,公開爭取同志權益。他不認同這樣的社會行動是激進,而是前進、先進的表現。
改變社會需「激進」
參加座談的議員陳偉智認為,不管是激進還是保守,每個人的表達方式都應給予接受和尊重,最重要是表達的是有理,並據理力爭,才能將不合理的推翻,「要引起社會改變是需要有行動」,故應以平常心看待年青人的「激進」行動。
該座談會是探討:「在紙醉金迷、物慾橫流的賭城裡,還有一些年輕人,會為人權平等吶喊,鞭撻社會不公不義,批評政府施政失誤。甚麼原因促使他們,放棄安逸生活,頂著被人指責搞亂社會、標奇立異的壓力,為創造更美好的澳門爬打跌碰?」請來五名年輕人分享社會參與之經歷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