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立會選舉

2013-03-12

【中新社澳門3月11日電】(記者龍土有)澳門特區政府公報3月11日刊登行政長官崔世安發佈的行政命令,將9月15日定為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日;行政長官同時頒布批示,將各候選名單的選舉開支上限定為澳門幣564萬元。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隨著行政長官訂定立法會選舉日期,選舉程序已經開始;直選和間選提名委員會向行政公職局提交確認申請最後送交日期為6月28日,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最後期限為7月8日。

澳門新一屆立法會將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由直接選舉產生14名,由間接選舉產生12名,由行政長官委任7名。在直接選舉中,只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而在間接選舉中,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

本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員會主席由法官葉迅生出任,其餘4名成員分別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財政局局長江麗莉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已于3月8日宣誓就職。

行政公職局表示,將於3月14日準備好提名委員會的表格,並於4月上旬舉辦立法會選舉參選程序講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