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反私貪 廉署擴編擴架構

2013-03-16

【本報訊】行政會昨還完成討論修改《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廉署架構增加一廳兩處至八廳八處,並擴大公署人員總數上限至二百五十人。

該草案主要修改有七項。其中因應廉署職責已延伸至預防和打擊私人領域的貪腐行為,其反貪局下增設一廳級部門,專門負責調查這方案件。此舉是否因為私貪案件多、選舉還是其他原因?發言人梁慶庭稱,這主要配合私貪方面法律和相關執法工作而已。

在處級部門方面,建議設立隸屬於反貪局的財產及利益申報處,以提高處理涉逾兩萬個案的財產申報之工作效率。同時原設於綜合事務廳下的行政財政處分拆為財政管理處和人力資源處,這則基於該署職責範圍擴大。

草案還修改廉政公署人員配備總數,建議總人數為二百五十人。現時廉署實際人員有二百二十二人。

修法另一主點是權力更集中在廉政專員身上。該案建議將原隸屬於反貪局的情報處改為直接隸屬於廉政專員,以更好發揮情報系統的作用及落實「情報主宰行動」原則;而技術審議委員會亦由行政申訴局局長改由廉政專員召集及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