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未回覆傳媒查詢 加公司十五貨櫃電子廢物運澳

2013-03-29

【綜合報道】一間加拿大的電子回收公司涉嫌違反加拿大聯邦的《環境保護法》,於二O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把有害電子廢物出口到澳門,面對二十四項控罪的訴訟。一個西雅圖調查機構指出,相關公司在過去六年,曾運送十五個貨櫃來澳門。

葡文報章《澳門論壇日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 昨日報道,名為 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的企業,被指運送危險電子廢料來澳,現正面對加拿大的司法訴訟。然而,本澳的環境保護局向《澳門論壇日報》表示,「問題及事情很複雜」,正在「跟進及分析」,但沒有更多解釋。昨日,有中文傳媒致電環保局的兩名新聞及公關協調員查詢,她們既不接聽,直至截稿前,也不回覆留言。

據《明報》加西網在三月二十六日報道,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被加拿大聯邦政府提出二十四項控罪,該公司涉嫌在二O一一年八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日,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把鉛酸電池、鎳鎘電池、顯像管有害回收電子廢物出口到澳門。西雅圖調查機構 basel Action Network 更表示,被控的 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公司在過去六年,曾運送十五個貨櫃來澳。

加拿大的《太陽報》報道,據了解 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的總裁是 Sai Feng Guan (音譯:關賽峰)。《世界日報》的世界新聞網報道,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被指違反加拿大聯邦的《環境保護法》,全案預計於下月十七日在素里省級法院開庭。加拿大環境部以案件仍在法庭審理程序為由,未作任何評論, Electronics Recycling Canada 公司則拒絕接受採訪。

一九八九年草擬、一九九二年正式生效的巴塞爾公約 (basel Convention),是管制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的國際公約,加拿大和中國都是公約簽署國。本澳環境保護局網站顯示,前行政長官何厚鏵在二OO二年公布,「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也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