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403號
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新期本地項目審批結果
2013-04-03
【特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推行至今,得到廣大居民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支持,居民報讀的情況十分踴躍。截至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已有超過十萬名本澳居民參與本地及外地獲批准資助的項目。居民可利用該計劃的資助,申請參與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開始且獲批准的課程或證照考試。
審批結果
教青局於二O一三年一月份接到一百九十六個機構提交了八千九百四十四項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項目申請,提出申請的機構包括七十四所持續教育機構、九所高等教育機構、三個公共實體、八十九個社團及其他實體。其中,持續教育課程涵蓋商業及管理、資訊科技、語言、金融財務、設計、旅遊會展、衛生保健、家庭教育、博雅教育、長者教育、自然科學、文化創意、體育運動、駕駛實習、法律等類型;高等教育課程涵蓋本地高等院校舉辦的基本專業學科;證照考試則包括語言、管理、資訊科技、美容等範疇。經教青局分析評審後,共有八千四百三十四項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符合資助規定並獲得批准,可為澳門居民提供超過十萬個學習名額。
網頁查詢
居民除了可瀏覽教青局網頁查閱獲批准的機構及其舉辦的項目,亦可直接通過『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智能手機網頁試行版(http://m.dsej.gov.mo/s/pdac)查閱課程或證照考試資訊及個人進修帳戶使用情況。
報名注意事項
有興趣報讀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居民,只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直接到舉辦機構報讀或報考有關項目,便可使用其個人進修帳戶支付課程學費及證照考試費。如報名的居民未滿十八歲,應填寫專用的報名表格,其中應具該居民父母或監護人為同意有關報名而作出的簽署。倘居民未能親身報名,可委託代辦人前往報名,代辦人於協助別人報名時須出示其本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報名居民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由其簽署的委託文件,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如欲進一步瞭解『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詳情,歡迎瀏覽教青局網頁http: //www.dsej.gov.mo/pdac,或致電查詢熱線二八四二五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