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行動倡放寬選舉宣傳限制

2013-04-13

【本報訊】三十行動昨午到立法會遞信,認為選管會未能對偷步宣傳作清晰介定,希望立法會能協助解釋「選舉法」,又希望,可以放寬宣傳限制,讓參選組別在爭取提名時可向提名人士簡述參選理念。

三十行動理事長湯榮耀指,日前在參選程序講解會及向「選管會」査詢「違法進行競選活動」均未能對偷步宣傳作清晰介定,早前更有傳媒所舉辦的論壇禁止有意參選人士發言。由於指引不清,令傳媒無所適從,亦變相收窄公共事務的討論空間和民間對政府的監督,希望立法會能對相關規定的立法原意及具體許可範圍作出明確解釋。又指,參與組別在爭取提名期間向提名人解釋參選理念已屬違規,認為「競選活動進行期」外,嚴格限制有意參選人士的理念宣傳有變相剝奪了居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之嫌,不符民主選舉之精神,認為有必要對現時選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檢討,希望放寬宣傳限制,容許參選組別在爭取提名時可向提名人士簡述參選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