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人員受賄 為囚犯帶手機入倉

2013-04-13

【特訊】廉政公署偵破一宗監獄公務員涉嫌受賄作不法行為的案件,一名蕭姓監獄公務員,懷疑利用職務之便,將手提電話帶進監獄供囚犯使用。 

廉政公署根據所掌握的情報,經部署及深入調查後,於2013年4月10日傍晚採取行動,成功拘捕一名蕭姓監獄公務員,在其身上搜出一張電話買賣收據及預備購買的電話清單。結合其他證據,該公務員涉嫌長期在收受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將違禁品帶入囚倉供囚犯使用,其行為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 

在調查過程中,廉政公署派員到不同地點進行搜查及搜索,當中包括涉案公務員的住所。廉政公署隨後亦接觸多名涉案人士,從而取得多項重要證據。 

疑為獄內賭波集團奔走

經調查得知,一名在囚人士疑為犯罪集團的幕後操縱者,長期及多次通過電話與外界聯繫,安排不同人士將款項存入各指定的“賭波戶口”,再安排另一批人士從戶口提取現金,並以迂迴曲折的方式將現金交到蕭姓公務員手中。 

在澳門監獄的配合下,廉政公署於11日採取行動,在獄中相關囚室起出多項重要證物,並對多名囚犯進行筆錄詢問。證據顯示,上述疑為犯罪集團主腦的囚犯,多次在取得蕭姓公務員帶入獄中的手提電話後,以高於市價8至10倍的價錢將該等電話轉售予其他在囚人士。相關涉案團伙長期透過高度隱密及迂迴曲折的手段,有組織性地進行金錢及電話交收。 

調查期間,有人承認長期收受金錢利益,應囚犯的要求購買手提電話,並利用職務之便將電話帶入監獄。廉政公署將繼續跟進本個案,不排除仍有其他人士涉及有組織行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