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先後嫁兩父子 離譜假結婚

2013-04-18

【本報訊】治安警偵破兩宗假結婚案,合共拘捕五男女,其中一宗假得「真過分.,原為內地戶籍的一名涉案女子,懷疑與一名本澳男子假結婚並取得澳門居留權後,再與對方辦理離婚手續,但離婚只三個月,又與對方的內地親生兒子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澳門居留權。

治安警是根據身分証明局提供的資料展開調查。涉嫌女子姓王、四十二歲,原為廣東新會戶籍,現已取得澳門居留權,任職莊荷。案情指,王於一九九七年與一名阮姓本澳男子登記結婚,阮現年六十八歲,任職管理員,資料顯示,阮與王登記結婚前一年,與元配離婚。

零五年四月,王成功定居澳門取得身分証,零六年二月與阮辦理離婚手續,但辦理離婚後只三個月,王又與阮的內地親生兒子(現年卅七歲,新會人)登記結婚。

警員根據資料於本月十五日下午前往涌河新街建華大廈一單位調查,該單位屬阮元配之物業,警員進入單位時,發現阮父子、王、及阮的元配都在內,四人均承認居住該單位,阮的元配辯稱,因為年紀大,不想獨居,故雖然與阮已離婚,但也接受他們一起居住;阮父辯稱,當年與王離婚後,他因中風變得脾氣暴燥,故零五年王提出離婚;王辯稱,與阮離婚後,因與阮的兒子互有愛意,兩人於是結婚。

警方綜合身分証明局提供的資料和各人口供,覺得疑點重重,有理由懷疑屬一宗假結婚案,將王及阮父子三人拘控移交檢察院偵辦。阮的元配則未有證據顯示與假結婚案有關。

兩宗假結婚共拘三男女

另一宗假結婚案也是根據身分証明局提供的資料展開調查,涉嫌的兩男女分別姓郭,男、六十六歲,退休人士、本澳人;姓譚、女、四十九歲、廣東人。案中懷疑譚為取得澳門居留權而兩人假結婚。治安警察局向兩人調查時發現很多疑點,包括兩人無法清楚說明對方兄弟姊健在與否;兩人對相識的年份也交待有別;男方曾患病留院一年、女方則指留院四個月;另警員到二人所指的住所調查時,也未見二人共同生活的蹟象,故有理由懷疑兩人是假結婚,將二人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