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抨缺法律知識損市民權利

2013-05-11

【特訊】律師日晚上舉行開幕禮,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致辭指出,遵守程序合法性並非意味著對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請求設置官僚主義障礙,亦非意味著公共部門審議工作時不作決定或不當延誤,他稱,很多肩負決定的負責人缺乏自信的原因,是缺乏適當的知識,缺乏知識就導致對法律有錯誤解釋,從而拖延了程序及侵犯權利,以致市民不得不訴諸法院處理;華年達亦憂心,公職部門在聘請和內部晉升人員時,在與本澳法律制度毫無關係的課程,基於不同原則和前提提出所謂的法律資格,這樣會導致混亂,以及在審議時會出現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