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文消息

2013-05-16

「2013年澳門青年台灣觀摩團」開始報名

為增進本澳青年對台灣的社會文化發展以及大學教育環境之認識,深化台澳青年交流,歡迎年滿15歲、中四以上之在校學生參加「2013年澳門青年台灣觀摩團」。

一、報名資格:年滿15歲至20歲、中四以上有意赴台升學之在校學生,居澳滿七年(具澳門永久居民身分),以最近三年內未曾參加本活動者優先(未滿18歲參加之同學須取得家長簽名同意)。

二、名額:48人。

三、繳付費用:每人澳門幣2700元正。(學員自付費用包括台澳來回機票、機場稅、團服費、旅遊平安保險費等;在台食宿交通由主辦單位負責。)

四、報名日期:5月20日至6月3日。

五、舉辦日期:8月4日至8月9日。

六、活動內容:

(一)體驗綠色大學生活(校園巡禮、大學課程、圖書館、社團活動及環保DIY課程等)。

(二)參訪不同類型大學(中部及南部地區之公私立大學、技職校院)。

(三)體驗台灣歷史發展、多元文化(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閩南文化等)及自然生態(日月潭、桃米生態村等)。

(四)留臺校友心得分享,提供升學管道與報名訊息。

(五)專題演講(來台就學及高等教育發展)。  

七、報名地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第411-417號皇朝廣場五樓J-O座

電話:28306282   聯絡人:陳漢溶先生

八、報名表請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免費索取。

港中總訪澳門

香港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赴澳門、橫琴考察團在該會副會長曾智明、青委會主席李德剛率領下一行四十人,於日前訪問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受到該會主任馬志毅,副主任莫志偉、畢志健、何小敏、李居仁、馬志成、陳振豪、盧俊宇、盧德忠、譚繼祖,以及澳門中總青委會常委和委員等三十人的熱情接待。其後參與了由澳門中總青委會舉辦的「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與青年工商交流座談會」。

馬志毅對香港中總青委會一行來訪表示感謝。他說,香港中總青委會來訪有助促進兩會交流合作,對深化會務工作起到積極作用,澳門中總青委會將於短期內組織回訪,冀加強兩會友誼。馬志毅表示,澳門中總青委會經常舉辦形式多樣活動,今年將舉辦「M&M師友計劃」、「澳門工商發展狀況調查研究」、「青年慈善高爾夫球友誼賽」、「工商界關懷社會行動嘉許禮」等活動,希望透過不同形式活動,團結本地青年工商界,為社會、經濟、文化、慈善等方面作出努力和貢獻。

曾智明對澳門中總青委會的接待表示感謝後說,兩會關係良好、交往密切,期望日後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為推動港澳兩地青年工商界的往來,為港澳兩地經濟社會長期繁榮穩定作出努力和貢獻。李德剛表示,隨著橫琴開發帶來更多投資發展的機遇,港商對澳門和橫琴的未來充滿信心,二零一六年港珠澳大橋落成後,將推動三地經濟進一步融合發展。

隨後,澳門中總青委會舉辦了「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與青年工商交流座談會」,邀請了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蒞臨講述現時澳門經濟狀況,探討橫琴發展為澳門帶來的機遇等議題。座談會上,與會者還就相關經濟議題提問,氣氛熱烈。

座談會結束後,澳門中總青委會假皇都酒店宴請香港中總青委會考察團一行。

民政總署圖書館舉辦五月份閱讀推廣活動

為推動社區的閱讀風氣,民政總署社區圖書館於五月份舉辦多項閱讀推廣活動,與市民共同探索閱讀的奇妙之處。

“初學太極要注意的三方面”於五月二十六日(星期日)下午三點至五點在下環圖書館舉行。是次活動將教授記憶太極動作的方法,以及講解呼吸與太極動作之間的關係,讓參加者掌握上下肢體動作的節奏,從而提升協調能力,歡迎有興趣人士參加。

“故事天地”逢星期六、星期日下午三時至五時於民政總署圖書館內舉行。活動以“故事環節”和“小手工”進行,專為十二歲以下兒童而設。歡迎家長帶同小朋友參加。

以上活動費用全免,歡迎市民報名參加,查詢活動及報名請致電2843 7077、8294 7931或瀏覽民政總署圖書館網站http://library.iacm.gov.mo。

工聯北綜辦勞工法講座

由工聯北區綜合服務中心主辦『勞動關係法講座』於日前在該中心綜合演視廳舉行,希望通過講座讓市民了解自身權益,以及解開市民對法律條文理解的誤區。活動吸引約40名附近居民前來,中心亦邀請到工聯職工服務中心權益幹事甄民捷先生為是次講座進行主講,當中就勞動關係法中的強制性假期、工作報酬及解僱補償這三方面作詳細解釋。帶領勞工朋友深入淺出學習勞動新知,掌握個人勞動權益。講座亦獲受勞工局支持,期後,該中心將繼續舉辦各種不用類型及對象的相關講座,務求使居民更加認識勞工法。若有任何意見或問題可到位於黑沙環勞動節大馬路廣福安花園一樓,電話:28470789。

『澳門講場』房屋局接受諮詢

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代廳長陳華強今日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澳門講場》節目,討論重開申請社會房屋,並接受聽眾諮詢。

新一期社屋申請由本月22日起至8月21日,仍沿用計分制,政府並先後調升入息及資產上限、家團人均收入評分標準,按合資格家團的經濟能力、居住狀況等作為計分標準,得分越高,排得越前。

上一次社屋申請是2009年,今次新一期社屋申請條件有否變化?調整後的入息和資產上限是否符合社會實況?分配房屋的方式與過往會否不同?在「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政策下,社屋能否適合本澳社會需求?

歡迎聽眾於今日上午九時詳盡新聞之後,致電2834 6688或2834 6699,與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代廳長陳華強共同探討本澳社會房屋重開申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