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617號

2013年06月17日

星期一

高街四樓今何在? 拆

2013-06-17

「政府歷史建築的最大敵人,就是政府自己。」澳門文物保存修復學會會長陳志亮表示,以往是政府主動提出拆卸屬於政府物業的歷史建築,市民是絕少要求的,除非,某建築物的結構出現問題,公眾安全受到威脅。不過,就算出現這情況,只要政府願意,無論是私產或公產,大可投放資源加固、修葺。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被拆卸的、具價值的政府建築,十居其九不是危樓。以高園街四幢公務員宿舍為例,陳志亮強調,它們的結構非常健康。當年,就算有意見建議,只拆卸一至兩幢宿舍來挖掘考古,陳志亮卻堅持要全部保留,並預視那地底是找不到遺跡的。 然而,政府無視民間提出「試掘」的意見,便以挖掘考古之名,把四幢公務員宿舍夷為平地,其結果卻一如陳志亮所料──找不到遺跡。陳志亮指出,在大三巴區,已找不到上世紀五十年代、與四幢公務員宿舍相同建築風格的建築物。他說:「拆咗就冇」,「拆了是悲哀」。 陳志亮指出,政府在反對聲中強拆具價值的物業,以往是不斷進行的,高園街四幢公務員宿舍僅是一例,還有:由著名建築陳焜培設計,建於一九五四年的下環街舊街市;建於清光緒期間的望廈兵營;曾於一九九五年獲亞洲建築師協會金獎的筷子基平民大樓等。 「一日未拆,我都還是樂觀的,因為還有轉彎的餘地。」陳志亮認為,若政府將來再有計劃拆卸其歷史建築,既需要事前徵求不同部門 (如:文化局) 的意見,也要公開諮詢市民,「因為,產也是澳門市民有份的,他們都應該知悉和陳志亮倡設立「具價值政府歷史建築清單」 立法會現正審議的《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已進入最後階段,難以再大幅度修改。陳志亮建議,相關的權限部門 (如:文化局) 在「文遺法」外設立「具價值政府歷史建築清單」,並對當中的建築進行長期監察,每五至十年評估一次,或許經過若干年後,它們的價值足以「升級」,被列入「文物清單」內,便可受到法定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