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708號
2013年07月08日
星期一
學社促撤新街線圖特賠通道
2013-07-08
【本報訊】政府早前修訂《城市規劃法》法案文本,並表態在新法實施後,現行「街道準線圖」定不作賠償。不過,新澳門學社指漏洞問題未解決,因新文本建議立法後所發的「正式街道準線圖」,若遭遇城規實施而受影響時,土地擁有者仍可循特別保障去索償,依然穩勝不敗,故促請當局堵塞漏洞、刪除相關條文。 學社昨開記者會發嚴正聲明,要求政府和立法會刪除《城規法》第五十六條「修改或廢止正式街道準線圖導致的賠償」。 學社成員曾家文表示,上述「特別保障」條文制造濫賠缺口,明顯存在掠奪公帑賠償的意圖。他解釋,正式街線圖依然是未經公眾諮詢、未經城規委員會討論的文件,與現行街線圖一樣,依舊為政府黑箱作業、官員意志掌控之產物,更可能生成另一個官商勾結、利益輸利的貪腐溫床。 因為按第五十六條規定,土地擁有者即使沒有工程准照、「草都未拔一條」,但只要有正式街線圖在手,在政府實施城市規劃令其發展空間削減或改用途時,已可啟動與當局談判索償;又或政府避免賠償,容許其按原本的發展,則讓城規失卻意義。故可以說,條文令他們完全立於不敗之地。 另一成員吳國昌了解到,相關條文一出後,有發展商已打定如意算盤,只待法案通過後、未有城規前,迅速就自身土地申請正式街線圖,並年年續期,抱著「將來有著數」之心態,這實不可容忍。 學社還發現文本有自相矛盾的荒謬之處,其第五十六條與標明只有工程准照才可獲賠的第五十三條是「自己打自己」,後者根本就可以被繞過索賠。而立法會法律顧問認同上述觀點完全成立。 雖然正式街線圖只屬過渡性,但吳國昌說,法案定今年通過,預計要兩、三年制定總體規劃,再發三至五年優先制訂新城填海及歷史文化遺產區的詳細規劃,之後再逐步對其他地區制定,包括路環山體等,「所以(濫賠)危機估計係十年,但係我們係米要忍受這十年危機?係冇乜理由!」 吳強調,他們反對是不應單純就街線圖放開特別保障的賠償之門,若相關人等覺因城規而利益受損,依然可一如既往循司法途徑去追討賠償,這點完全不受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