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708號
2013年07月08日
星期一
插科打諢交代不清理據
2013-07-08
【本報訊】一個星期前,警方封鎖主教山的主要道路,導致市民無法前往西望洋花園散步。議員區錦新昨日終可步入花園,並接受訪問,他認為,治安警察局局長在上星期五的記者會中,只是用了滑稽的、插科打諢的方式回應,仍未能交代封鎖道路的法理依據。
區錦新重上主教山 六月三十日,「全民倒陳大遊行」的主辦團體宣布遊行結束後,數十名市民前往主教山西望洋花園散步,卻因警方以人牆封路而受阻。事隔一星期,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早步入西望洋花園,並接受訪問,他表示,除了禁區外,澳門人可到任何地方散步,這是公民的權利,他希望,政府「畀條路澳門人行吓」,不要越霸越多地方。 上星期五,治安警察局第二度召開記者會,解釋六月三十日的行動,由局長李小平回應傳媒提問。區錦新稱:「李小平用滑稽的方式來回應。可能他說不出甚麼道理,用插科打諢的方式回應。」雖然,李小平引用關於治安警的組織和運作的行政法規,指維持公共秩序和安寧是治安警的責任,並重申封路是正當及合理的,不過,區錦新認為,警方仍未交代法理依據。
遊行依法不存警方批准問題 區錦新指出,由行政長官簽署的行政法規,只是用來規範政府內部運作,若涉及市民的權利,應以立法會通過的法律來處理。「所以,(警方) 搬行政法規,去說明 (解釋) 損害公民權利的行為是有法理依據,這是違反法律的基本要求。」區錦新強調,按照法律,遊行集會不需要得到任何批准,發起人只需書面通知民政總署,再由其轉告警方,「不存在遊行集會是否得到警方批准的問題」。 當晚,警方拘捕六名市民時,區錦新不在現場,但是,他看了各方發布的影片。他提醒,出現暴力鏡頭的前因,是警方沒有法理依據封路四小時,反之,有警員在拘捕時,向沒有使用暴力市民動武。他說:「如果容許警方濫用暴力,濫用警權,而行政長官、政府不聞不問,其實是直接損害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