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打擊洗黑錢 擬要求入境旅客申報隨身現金數量

2013-07-10

【中新社澳門七月九日電】(記者龍土有)澳門特區政府金融情報辦公室九日證實,正研究要求旅客入境過關時,需申報隨身攜帶超過一定數量的現款金額,以打擊清洗黑錢。 金融情報辦表示,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曾對澳門作評估,並建議澳門強制執行旅客攜帶超過一定數量現款的出入境申報措施。特區政府積極回應建議並作出研究,但相關操作涉及海關及其它執法部門範疇,方案仍屬研究階段,暫時沒有推行時間表。  

馮家超憂影響自由港經濟地位 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對此表示憂慮,擔心會影響澳門自由港經濟地位。他說,澳門自由港地位不單牽涉博彩業,也包括樓宇買賣等可能需要大量現金活動,若多一個「門坎」,有些生意便會消失,「牽一發動全身」,故如何設定申報金額門坎,需政府及社會各界思考。 馮家超稱,澳門博彩收益主要來自貴賓廳及短期融資,客人不需攜帶大量現金,是否申報對博彩業及地下金融活動影響不大。  

伍文湘:還未有行動計劃時間表 (又訊)據葡新社報導,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伍文湘透露,政府正在研究是否規定攜帶超過某一特定金額金錢進出境人士需要申報。這措施的目的是為了本澳的國際義務,特別是遵守國際金融反洗錢特別工作小組的建議。 伍文湘強調,政府還未有這項措施的行動計劃和時間表。他指出,根據上述特別工作小組的建議,旅客需要向當局作適當而真實的申報。 澳門是自由港,旅客攜帶金錢進出至今無任何限制,洗錢在澳門是刑事罪,但人們不申報或虛報攜帶的金錢,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制裁。 自二OO七年以來,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認為,澳門需要定出一個金額,規定凡攜帶超過這個金額進出境的人須申報,如虛報將屬於違法行為,以便打擊不法金錢進出。 上述組織二OO七年七月的一份報告指出,澳門現行的制度對打擊金錢走私作用有限,甚至可能有利於這種活動,因為國內規定每人每日最多只可以攜帶二萬元人民幣進出境,但很多旅客攜帶大量現金進入澳門或利用非正式途徑匯款。 伍文湘表示,上述組織的這份報告指出澳門管制金錢進出邊境的機制有不足之處,因此本澳政府正在研究改善。 (摘譯自《今日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