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行動清拆離島僭建天台屋

2013-07-25

【特訊】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下簡稱「拆遷組」)前日展開行動,清拆位於離島的天台僭建物,過程順利。該僭建物位於路環黑沙海蘭花園,違法人將其居所上之天台公共地方據為己有,建造以鋅鐵頂蓋、磚牆及鋁窗組成的僭建物,不但影響防火安全,亦對大廈防水層構成破壞,損害其他住戶利益,漠視法紀,行為自私。  

政府不分區域全力打擊僭建 政府強調,打擊非法工程的決心絕不鬆懈,會按既定的優先處理原則執行,不會以地區及樓宇類型為區分,市民切莫心存僥倖,否則只會得不償失。此外,政府於今年首季先後推出了「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及《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協助市民處理僭建問題。 「拆遷組」今次展開行動清拆的天台屋,位於路環新黑沙馬路海蘭花園第6區一大廈九樓單位對上的天台部分,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年前分別接獲多個投訴,指有人在天台進行非法工程。局方稽查人員到達現場發現該非法工程已接近完成,天台一部分公共地方被磚牆圍封,頂蓋則用鋅鐵搭建,違法人更將一個觀景平台作私人露台之用,又鑿開天台樓板,以木梯通往下層單位,形成兩層複式,以便將天台公共地方據為己有,行為自私。局方曾發出禁止施工令,然而違法人並沒理會,繼續趕工完成非法工程。  

霸佔天台及避火層阻礙逃生 土地工務運輸局隨後開立卷宗跟進,並多次派員到現場取證。基於該非法工程違反《防火安全規章》,阻塞疏散通道,佔用避火層,且破壞大廈防水層,對住戶及公共安全構成影響,局方於去年二月刊登預審告示展開聽證程序,可是違法人一直沒有現身進行答辯,也未配合政府自行清拆僭建物,罔顧法紀,漠視他人利益,局方遂於同年十月刊登最終告示。 違法人未於限期內清拆僭建物,「拆遷組」於是在前日展開拆遷行動。期間,利害關係人出現,經與政府人員交涉後,最終願意配合政府行動,將私人物品搬離現場。政府人員隨後將樓板之開口封閉,並作出臨時防水措施,於昨日正式進行拆卸工作。政府強調,由於有關防水措施僅屬臨時性質,違法人有責任將其破壞的公共部分還原,並於30日內向工務局申請,否則需承擔樓宇因其破壞而導致滲漏水等問題的一切法律責任。另外,政府除了會作出處罰外,亦會向違法人追討工程費用。 政府強調,打擊僭建工作絕不鬆懈,會以「先後緩急」的方式處理,凡屬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都會優先處理,而非以僭建物種類、樓宇類型或所在地區作準則。  

推出多項措施鼓勵市民自拆 政府去年推出《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讓市民有所依循,有助減低了僭建物出現和改善鄰里關係。此外,為配合市民自行清拆僭建物,政府於今年首季先後推出了「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及《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前者向自願清拆僭建物的業主提供部分款項的一次性資助,最高為澳門幣一萬元,但必須是在尚未發出最終決定通知前提出;後者則將整個拆卸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作清晰說明,讓市民可更簡便地提出申請。政府呼籲,市民不應霸佔不屬於自己的公共地方,若歷史原因曾作出有關行為,也應自行清拆僭建物,改善鄰里關係,消除對自己、公眾安全和衛生所造成的潛在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