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 歐文龍身不在澳?

2013-07-25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續審香港商人涉賄歐文龍案,辯方律師質疑廉署所指歐文龍與涉案商人的飯局,指出入境記錄顯示歐文龍當時應不在澳。法庭則分別去函出入境部門及司長辦要求釐清有關事實。    辯方律師指,廉署所指出席商人飯局的歐文龍,按出入境記錄當時應不在澳。證人廉署調查廳廳長李棟樑則稱,歐文龍作為主要官員,可透過特別通道出入境,但律師指,即使這樣,按照法律,任何人出入境都應該有紀錄,又指這方面的事實是審訊的關鍵。合議庭分別去信出入境部門及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要求釐清歐文龍當日是否身在本澳。  

華置虧損非劉鑾雄一人承擔    另外,華人置業以三十二億多元購入投得機場對開土地的公司,對此律師提出質疑,指地價只需十三億多元,又指按照廉署的證供,華置在這宗交易中,除有重大虧損外,亦需多間公司的操作才可達成,認為這樣費時失事的交易,並不合理。李棟樑稱,在這個迂迴途徑過程中,除歐文龍獲得賄款二千萬元外,羅傑承亦表面上在交易中賺取十八億多元,至於華置的虧損,就由整間公司承擔而非劉鑾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