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醫院設計直接判給 陳惟蒨解釋重覆新聞稿

2013-08-29

【本報訊】衛生局以諮詢標形式進行了離島醫院設計標的招標及判給,中標公司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主要人士同時亦為行政會成員,令社會質疑判標的公平性以及為何不公開。衛生局代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陳惟蒨指,衛生局有權限對技術性含量高的標進行直接判給,又稱,由於與衛生局合作具興建醫院工程的設計公司僅三間,中標公司的設計概念較符合,故作出了判給。但被問到是否中標公司成為了衛生局御用公司?他則回應﹕「唔好咁講,你『質』我。重有其他工程。」暗指傳媒設圈套要他回答。  

直判黃如楷公司有理由 衛生局於八月二十三日透過新聞稿,公開離島醫院設計標的招標及判給。新聞稿指,根據第122/84/M號法令的規定,基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工程設計服務屬於專業性的研究計劃,有關工程可以直接判給的方式取得有關服務。但局方仍以書面諮詢方式向本澳擁有設計醫療專業設施經驗的三間公司詢價,包括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陳炳華建築顧問有限公司和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這三間公司均具備設計醫療設施的豐富經驗。衛生局隨後按程序向上述三間公司以書面諮詢方式詢價,離島醫療綜合體設計服務甄選委員會按合理報價、團隊資歷及設計方案計劃三項已預先訂定的準則進行甄選。經分析後,認為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的報價合理,並擁有建築、土木、電力、機械、燃氣專業的多名技術人員,且主要人員平均年資超過十五年,加上在設計方案計劃中實用、經濟、美觀、節能環保、新技術應用等評分項目亦符合要求,故依法判給予該公司。最後按行政程序由衛生局呈交判給建議書予社會文化司司長,經社會文化司司長同意後,再呈行政長官審批。 對有關判給,社會質疑合理性及透明度。陳惟蒨昨日出席鏡湖醫院中醫科擴建啟用儀式後,被傳媒追問判給處理的回應,就如新聞稿內容一樣。他稱,衛生局有權限對技術性含量高的標進行直接判給。是次是大樓的概念設計,設計項目特殊,包括大樓外型、布局等,又稱,由於與衛生局合作具興建醫院工程的設計公司僅三間,中標公司的設計概念較符合,亦連同其他審標標準作評標,作出了有關判給。被問到判給由誰決定?他稱,由衛生局決定,基於金額,需要向社會文化司及行政司官,這屬行政程序所需。 傳媒質疑,有關公司成了局方的御用公司,更不用迴避有關人員是行政會成員的身份。陳維蒨回應:「唔好咁講,你『質』我,重有其他工程……」傳媒進一步追問,提問還未答完,便在衛生局公關人員帶領下便離去,答案未能完全釋除社會猜測。  

鏡湖醫院中醫科擴建啟用 另外,鏡湖醫院昨午為設於該院八樓的中醫科舉行擴建啟用儀式,邀請衛生局代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陳惟蒨、科大醫院代表莫蕙、澳門中醫學會會長龔樹根等嘉賓主持啟用儀式。是次擴建工程斥資五百萬多元,將六樓的中醫科遷到八樓,並增設薰蒸治療,增加不同專業的中醫師,進一步優化硬件及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