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治澳

2013-09-13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不覺已接近十四年,澳門基本法的實行,歷史亦相同。大家可見澳門法律的制定,會提到按照澳門基本法哪些條文的規定。這引述非常重要,表達出澳門基本法是指導性質的大法。 經過實踐驗證,澳門基本法的內容,符合國家與特區的實際情況,保持澳門的政治及經濟穩定,才有條件步向繁榮。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人治澳得以落實。被屈壓為殖民地的澳門,在回歸後才有機會真正讓澳人當家作主。回歸前,就是本地化也緩慢進行,公務員稍高職級都是葡人天下。 澳人治澳不是空談,而是事實。不僅各層級官員是澳人,連平民百姓亦參與,這才是澳人治澳。在行政會和立法會,有不同界別具代表性人士作為成員,包括勞資及重要界別。他們也常聆聽各方聲音,充分考慮民間情況。 行政長官邀請約二十名社會人士擔任非正式智囊,聽取他們對特區的意見,多年來均對施政方針的制定發揮參考作用,包括一些紓緩民困的措施。這也是治澳的一種參與,在回歸前華人又哪會受如此重視? 澳門特區政府設有多個資詢委員會,邀請許多社會人士議政,這也體現澳人治澳,是民主的表現。其中,前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批示,成立北區、中區及離島這三個社區服務資詢委員會,特別之處是標榜委任年青人為成員。委員會以老帶新,雖然沒有實際權力,但推動年青人議政,也提供了許多有用的意見,令政府部門改善工作。 即將舉行的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更是澳人治澳的重大事情,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民主廉潔。作為澳人治澳,每一名選民要重視自己的權利與義務,珍惜手上神聖一票。要認真了解所有參選組別,選出真正有代表性、具能力的正面人士,進入立法會為澳人做好立法會工作及推動澳門發展,而不是找一些打亂澳人治澳的傢伙去做猴子戲! 說到代表性,還要公眾認同,是否真的可以充分代表工人、街坊、婦女、商人、鄉親、宗教及知識分子?所屬組別有沒有能力為社會提供服務?是否只是得把口就算發聲?是否僅代人向政府部門,做郵差還是議員? 澳人治澳如何治?全憑每一澳人協力做好。民主的形式有各種各樣,實際參與才是到位。澳門社會的矛盾問題不大,和諧並非空談。有什麼困難可以通過協調處理,這又是澳人治澳。治的最高境界,就是有商有量,而不是互相攻擊,這只是鬥,於事無補。 民主在於你自己,毋須聽信任何表面民主,其實是所謂「民運」的搞事者。                                                         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