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拉賄選 葉官稱好

2013-09-14

【本報訊】就在踏入冷靜和投票日前夕,廉政公署終於打破平靜,低調宣布偵破今屆目前唯一一宗涉嫌賄選案,對此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認為,這是非常好和正面的消息,而至今他們所接獲懷疑賄選的投訴數字則「相對平穩」。 選管會主席葉迅生昨回應廉署破首宗賄選案時表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是對整個社會非常正面的新聞」,他們深信廉署和警方定會續依法對今屆選舉進行監督。 選管會亦藉此「正告」澳門社會:所有敢於冒著觸犯法律的風險,去進行所有賄選活動的人士,這些情況選管會會與廉署、警方等執法部門有緊密聯系,當收到不法消息,一如以往會盡快轉交相應權限部門跟進。  

未聞廉署工作被動 對於在臨近投票才公布偵破一宗賄選案,會否是廉署為回應外界所指工作被動之舉?葉迅生未有正面回應,只謂他們只收到不同人士認為選管會工作被動,但就真的未收過廉署工作被動之說。 就選管會方面至今收到多少懷疑涉及賄選的舉報投訴,葉迅生稱,經過一段時間與警方和廉署緊密聯系,並採取相應特定措施,故「近期應該個數字相對是平穩」,但無法即時交代具體數字。  

新增轉一宗予廉署跟進 選管會事後發放資料,截至十三日,累計收到一百九十二宗投訴,較一週前增加百宗;轉介共四宗,本週新增一宗予廉署跟進。其他的,約見維持九宗,而建議和查詢投票地點或選舉事務,分別累計至三十三和二十萬一千九百九十一宗。 至於今屆選舉質素如何,葉迅生指這之後再行評估,但他們相信「應該是進步」。被問到會否擔心有「黑勢力」在投票日屆入,他就相信若有「黑勢力」挑戰社會秩序,警方會加以打擊。  

今日冷靜 明投票 此外,葉重申,由今日○時至十五日廿四時的冷靜期和投票日期間,不得進行任何競選宣傳,所有候選總部及分部所掛招牌,包括為選舉宣傳而做之物,均須在此前拆除。 按早前發出第十號指引已規範,在此期內任何人均不得用互聯網和流動通信網絡,發放(包括不得展示和轉發)促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組別的宣傳,如有違反他們會即時知會執法部門處理。  

選管會通過第十二號指引  △1. 由選管會編製的《工作手冊──投票日票站執行委員會運作須知》為規範2013年9月15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每一投票站執行委員會運作的選舉工作指引。 2. 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執行委員會成員及核票員應按《工作手冊──投票日票站執行委員會運作須知》訂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運作,否則所作的一切行為均屬無效。 3. 依照《立法會選舉法》和上指《工作手冊》的規定,每一投票站的執行委員會主席負責採取必要措施以保障選民自由、維持秩序和監管執行委員會的工作。